廣東中山繼續推行階梯水價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循環經濟促進法》,刪除了此前爭議較大的“對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電、氣等資源性產品實行累進加價收費制度”,同時增加“國家實行有利于資源節約和合理利用的價格政策”的規定。這表明,各地可自行探索是否推行階梯水價。
從今年6月起,中山市開始對城區居民生活用水戶推行用水定額和階梯水價工作,《循環經濟促進法》的這一改變,會否影響中山這一政策的推行?對此,中山市水利局水資源科昨日(1日)明確表示,刪除相關條款不會影響中山推行階梯水價。市物價局1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持同樣的觀點。
取消條款并不代表禁止
據中山市水利局水資源科梁劍喜介紹,中山目前已有14.6萬城區居民生活用水戶實行了階梯水價。截至目前,在由市供水有限公司直接抄表到戶的14.6萬本市城區居民中,已有2700多戶申請增加用水定額,預計將會有1萬戶居民申請。
據了解,中山的用水定額試行工作牽涉到全市40余萬戶居民生活用水、近2萬戶工業企業用水戶,為穩步有序推開用水定額管理工作,經綜合調研,確定在中山城區首先推開生活用水定額試行,東升、坦洲兩鎮作為鎮區試點也將于明年初率先推開生活、工業及第三產業的用水定額試行,待試點工作走上正軌之后,再在全市實行用水定額管理工作。
《循環經濟促進法》的修改,會不會影響中山正在推行的階梯水價工作?昨日,梁劍喜表示,即使取消相關條款,也不會影響中山階梯水價的推行進程,因為刪除并不代表禁止,地方完全可以依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把累進加價作為地方政策來制訂。他還指出,實際上,在《水利法》中也有對居民用水實行累進加價的相關規定。
1日,市物價局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持相同的觀點,他表示,中山不會放緩推行階梯式水價工作。
出租屋水量基數難確定
據了解,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循環經濟促進法》草案進行最后審議中,相關部門提出,能源的累進加價收費制度涉及的問題比較復雜,實施過程中發現不少問題:很難根據每戶家庭的不同情況合理確定其用電、氣、自來水的基數,合理的累進加價幅度也難以確定,這成為刪除該條款的原因之一。
中山是否也遇到這樣的問題?昨日,記者在城區走訪時,許多居民反映,《中山市城區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實施方案》里的個別規定確實遇到了實際困難,最為突出的問題就是出租屋和集體宿舍的人員流動性大,每月的用水量變化幅度大,難以確定用水人數和水量基數的問題。家住東盛花園的劉先生說:“我和幾個同事住在單位集體宿舍,單位同事流動性較大,這樣的話,到市節水辦辦理相關手續時很難確定用水人數和水量基數。”
據梁劍喜介紹,目前,水利局已經召集相關部門對居民生活用水定額的調整問題進行了討論,并在積極制定相關規定,以解決階梯水價施行過程中的相關問題。
階梯水價是最有效的節水方法
“階梯水價施行后,我們全家特別注意節約用水”,家住竹苑小區的張姨說,用水越多,掏的錢也就越多,所以每個月要特別留意不要超過規定的水量基數。
記者了解到,中山自6月1日實行階梯水價以來,市民的保護水資源意識不斷增強。梁劍喜也表示:“雖然現在還沒有統計具體的數據,但城區居民用水總量肯定是減少了的,這也是市民節水意識增強的表現。”
他認為,目前施行的階梯水價,是最直接、有效的節水方法。此外,他還表示,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將會對用水量在正常范圍之內的居民實行獎勵,對采用節水器具的企業實行補貼,運用相關方式來增強市民的保護水資源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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