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實行階梯式水價:建設節水型社會
記者從浙江省政府獲悉,經過一年多的醞釀,浙江省《關于建設節水型社會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最近正式由江蘇省政府辦公廳下發,要求各地各部門貫徹實施。
“這份文件從起草到發布,花了一年多時間,”浙江省水利廳水政處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期間征求了方方面面的意見,并經過多次修改。
這一意見,將是整個浙江緩解水荒、建設節水型社會的指導文件。
高耗水的器具今后不能用了
“我們浙江是季節性缺水,地區性缺水。”據介紹,去年省“兩會”期間,政協委員的提案中,與節水有關的提案不下5件。專家估計,到2010年,浙江水資源需求缺口將達到55億立方米,2020年缺水量則上升到67億立方米。
在這一背景下,出臺建設節水型社會政策,更具現實意義。
根據新出臺的這份文件,浙江建設節水型社會的主要目標是,到2010年,浙江省萬元GDP用水量降到130立方米以下(目前大約為159立方米),同時副省級城市的污水處理率要達到80%,“初步建立起節水型社會。”
城市節水工作是節水的一個重點,意見要求,城市所有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建筑,不管公共還是民用,都要采用符合節水標準的器具,一些高耗水的的器具要限制銷售。
水價將全面實行階梯式全面實施有償用水制度
而在居民用水上,則主推“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
說起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相信很多人不會陌生,簡單地說,就是根據用戶使用水的數量不同,以不同的價格來算水費,用水越多,掏錢越多,使得用戶自覺地節約用水。
目前,浙江省內一些缺水的地方已經先行一步,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
今年8月1日開始,浙江寧波就開始實行階梯式水價,規定每戶用水人口在3人及以下的,每戶每月水量計價分三個“階梯”:第一級17立方米及以下;第二級18—30立方米;第三級31立方米以上。這三個“階梯”,水價各不同,價格一級級高。
“現在推進的方向,就是浙江省逐步實行階梯式水價計量制度。”省水利廳一位人士介紹,“這也是國務院提出的要求。”目前正在浙江省推行的“一戶一表”,就是為將來實行階梯式水價打好基礎。
同時,意見還要求各類用水戶全部裝置用水計量設施,全面實施有償用水制度,按照實際取用水量收取水資源費或水費,杜絕實行用水包費制。
鼓勵生產更節水的產品節水也要有自主創新
建設節水型社會,意味著高耗水的行業和工藝不符合要求,需要逐步改善。舉個簡單的例子,一種更節約水的馬桶在節水型社會里將更受歡迎,也更受政府鼓勵。
因此,意見明確提出,“禁止、銷售、使用國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藝、設備和產品。”同時,政府要積極鼓勵企業生產那些更加節水的產品,對于一些先進的節水技術、產品要及時的推廣和使用,以便在全社會都形成一個節水的氛圍。
據介紹,為了鼓勵企業生產、使用節水產品,浙江江蘇省政府將優先采購節水產品,同時利用稅收優惠的政策,鼓勵和支持一些節水的技術項目進行改造,扶持節水設備、設施和技術等等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使得企業朝著節水的方向努力。
同時,有關部門也要跟蹤、了解國內外的先進技術,組織科技攻關,提高行業的節約用水水平,形成一個節水技術自主創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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