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依賴工程手段又要注重公眾參與 挽救湖泊公眾能使多大勁?
在11月初召開的世界湖泊大會上,各國專家通過例舉一些生活化的例子,如一杯啤酒能造成多大污染,一鍋淘米水怎樣處理才不會污染環境,來呼吁公眾保護湖泊水質。
與會專家表示,世界上90%的湖泊都受到了人工影響。長期以來,我國湖泊治理過分依賴工程手段,不注重公眾參與,導致治湖效果并不明顯。
而湖泊的治理,除了政府和專家,我們每一個人也都應該積極參與進來。
發揮民間組織優勢,參與湖泊濕地保護
“通過近年來的保護,像東方白鸛、中華秋沙鴨等珍稀動物,已經在鄱陽湖有了繁殖生境,這是江西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好的直接體現。”江西省愛鳥協會顧問、江西省人民政府參事宮正在會上欣喜地介紹說。
隨著我國省級第一部保護湖泊濕地的地方立法——《江西省鄱陽湖濕地保護條例》通過審查,鄱陽湖濕地有了法律的保護,避免了重蹈滇池、太湖、巢湖等污染的覆轍。法律雖然可以規范人的意愿和行為,而動員公眾行動起來,依法積極參與保護鄱陽湖,是這場戰役的關鍵所在。江西省民間社團與鄱陽湖管理部門共同攜手,在動員公眾參與方面邁出了堅實的步伐,這其中,不少經驗值得借鑒并引人深思。
宮正介紹說,在江西省湖泊濕地保護、利用、管理的政府行政職能部門、新聞媒體以及專家學者的共同倡導下,江西省成立了非政府機構的民間社團——江西省愛鳥協會,開展了一系列生態、環保活動。依托省科協、省林業廳,江西省又在省愛鳥協會下成立了鄱陽湖綠色家園公益基金會,大力宣傳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可持續發展理念。
江西省相關部門與民間組織合作,通過組織開展關于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的多種調研、展覽和論壇,圍繞鄱陽湖保護與合理利用、完善地方立法、保護湖區公眾合法權益等問題,積極向省、市政府建言獻策。同時,鼓勵和支持地方鄉鎮、自然村、院校建立自然保護小區,發動公眾對身邊的水環境、水資源實施保護。實施瀕危野生水鳥的保護、搶救和研究工作,通過網絡、媒體、學校和社團活動,堅持長期對湖泊水體、水質、生物狀況進行信息發布和環境生態宣傳。
民間社團,這支關注環境生態資源的生力軍活躍在第一線的例子,已經數不勝數。
一些自然保護區在WWF(世界自然基金會)和ICF(國際鶴類基金組織)等國際保護組織的支持下,也在不斷嘗試其他方式的公眾參與。
如湖北省洪湖濕地保護區與WWF攜手,結合國家濕地恢復工程,通過與社區協商并適當給予經濟補償,采取撤除圍網和竹竿、清除地籠、調整養殖結構等一系列工程技術措施,示范項目取得顯著效果。
貴州省威寧草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與國際鶴類基金會、貴州省環保廳等部門建立了“村基金”制度,向周邊農戶發放一種小額信貸,村民不再靠“海”吃“海”,另辟蹊徑發展生產并逐步擺脫了貧困。目前,“村基金”已經成為保護區內農民“讓地于鳥,另找生路”的有效保護生態方式之一。
宮正表示,民間社團可以配合政府做許多工作,對湖泊水環境、水資源保護及合理利用起到了積極作用。隨著社會對湖泊水環境、水資源的重視和更大需求,民間社團將依靠群眾、動員群眾,為湖泊治理做出新的貢獻。
探索社區共管新模式,化解生態保護危機
“實踐證明,把當地社區納入自然保護區的日常管理,是解決保護生物多樣性與社區發展、資源利用等矛盾的有效措施。目前,社區共管的思想和觀念已經在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領域得到了廣泛傳播,各地和各級保護管理部門在日常工作中已經逐步接受了社區共管的做法。”來自鄱陽湖自然保護區的曾南京說。
我國作為世界上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國家之一,建立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是保護這些有著無可替代價值的自然資源的有效方式。隨著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和社會的快速轉型,保護區面臨的開發壓力也越來越大。
由于自然保護區的建立限制了當地政府和社區公眾對區內資源的利用,制約或延緩了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影響了當地居民生活條件的改善,如果堅持“一刀切”的管理方式,不允許居民對保護區內資源的合理利用,就容易引起矛盾沖突,從而難以實現自然保護區的管理目標。江西省在自然保護區管理中融合了公眾參與的理念,并在實際管理中進行了多方面的探索。
曾南京進一步舉例介紹說,在鄱陽湖,每年召開一次鄱陽湖自然保護區候鳥保護工作會議,制止區內非法的漁業生產活動,確保候鳥的安全越冬。通過成立聯保會,保護區領導和保護管理站干部職工經常走訪周邊鄉鎮,與當地居民聯絡感情,增進友誼,與鄉村干部和當地居民保持良好的關系,從而大大緩解了保護區與周邊社區的矛盾。
在“中國自然保護區管理項目”的資助下,以丁山村的邊山自然村為社區共管示范點。1996年成立了由保護區管理局、吳城鎮人民政府、邊山村有關負責人組成的共管領導小組,1998年成立了丁山村共管委員會,編制了《邊山村資源管理計劃》。通過社區共管,改善了保護區同社區的關系,減少了村民對保護區自然資源的利用程序。
自1997年至2003年的6年間,保護區先后舉辦了5期冬令營,通過這樣的活動,培養中小學生的環境意識;編制了《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文件匯編》,制作T恤衫、旅游帽等宣傳資料發給游客、學生和社區居民。同時,保護區還聘請有威望、有相關背景知識并熱愛環保事業的人士做護鳥員,既可以加強環境保護,又與當地社區保持良好的關系,從而加強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工作。
江西省鄱陽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副主任李軍強調,通過開展深層次的環境宣傳活動,才能喚起更多人關注,進而增強社區居民的保護意識。目前,鄱陽縣正在以新視角創新新農村建設,開展生態漁村建設,確保“泥沙不流失到鄱陽湖,垃圾不流落到鄱陽湖,污水不流入到鄱陽湖”。如今50個生態漁村示范點已經基本建成,既能保護濕地,又極大地照顧了當地居民的利益,實現了共贏。
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公眾參與亟待立法
世界湖泊大會上,來自日本的專家學者也介紹了日本第一大湖琵琶湖的治理經驗。
通過30多年的治理,耗資不下185億美元,曾經污染嚴重的琵琶湖死而復生。這一湖清水是源水培育、湖水治理、生態建設、政府主導、公眾參與等多項措施并舉的結果,其中公眾參與功不可沒。琵琶湖所在地政府在引導公眾積極參與湖水治理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
日本滋賀大學教授梅澤直樹介紹說,為保護琵琶湖,政府在湖邊建起了琵琶湖博物館,博物館的規模很大,館內陳列了琵琶湖的演變歷史、古生物和現代生物物種、外來物種入侵情況、古代琵琶湖周圍居民的生活情況、捕魚和航運的發展歷程、環境監測的發展、水質的變化情況和環境保護措施等的標本、圖片、實物、文字說明。水族館里各種魚類在玻璃櫥窗、玻璃隧道里自由自在游動,使人猶如進入水底世界一樣。參觀了博物館以后,對琵琶湖的歷史和現狀就有了一個非常清楚的認識,更容易認識到保護湖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此外,管理部門還充分與周邊學校的學生互動,經常組織學生開展與湖泊有關的環保活動。小學生們可以參與其中,親身體驗在水稻田里養的魚、自家養的魚以及在湖泊水的魚有什么不同,進而能更直觀地感受到水體的好壞對于生物的重要性。
專家指出,在美國、日本和歐盟等發達國家,自然保護區的建立首先是由公民要求和提出的,因此,公民把自然保護區的管理當成自己的事情,自覺參與其管理,而且參與程度深入,形式多樣。很多國家將知情權作為公眾參與的前提條件,把公眾參與貫穿于立法、執法及監督的全過程,在設有調解程序的國家中,公民有權參與糾紛的調解工作。
而在我國,自然保護區的公眾參與存在一些問題與不足,應該引起政府和自然保護區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專家建議,應完善自然保護區公眾參與的法律法規,賦予公民參與、監督自然保護區相關工作的權力,明確自然保護區公眾參與的職責、義務以及公眾參與的相關程序。此外,應將公眾參與所需資金納入自然保護區經費預算中,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廣泛進行環境保護科普教育,提高全民的環境意識,加大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力度,相信換回一湖清水,不會再是個遙遠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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