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公布6大高污染行業整治目標
日前,溫州市政府發布《溫州市“十二五”期間重污染高耗能行業深化整治促進提升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對電鍍、印染、造紙、制革、化工、合成革等6大重污染高耗能行業提出了整治方案,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據了解,該實施方案以“關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園一批、規范提升一批”的思路,全面推進電鍍、印染、造紙、制革、化工、合成革等重點行業整治提升工作。力爭到“十二五”末,6大重點行業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從根本上得到解決,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下降,產業結構和區域布局明顯優化。
按規定,溫州市將對這6大行業實行嚴格的環境準入制度。其中,新、改、擴建工業項目新增排污權指標要通過排污權交易取得。控制重污染、高耗能和產能過剩行業新建(含搬遷)項目,工業園區或工業功能區外不再新建(含搬遷)重污染、高耗能項目。改、擴建項目選址必須符合環境功能區劃、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和產業布局規劃等。
此外,對這6大行業還要實行嚴格執法。對于不具備合法環保手續的企業,位于工業園區或工業功能區內的,一律責令限期補辦相關手續,逾期仍不能補齊手續的,一律依法關閉;位于工業園區或工業功能區外的,原則上要予以依法關閉。對布局不符合相關規劃要求、位于人口密集的敏感區、衛生防護距離不達標、環境糾紛或投訴較多、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一律實行停產整治、限期搬遷或鼓勵轉產轉業,逾期仍不能達到要求的一律依法關閉。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實施限期治理,逾期仍不能達標的,一律依法關閉。
六大行業整治目標:
1.電鍍行業:2012年6月底前,所有擬原地保留的企業完成整治并通過驗收,污染物得到妥善處置并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市區范圍除少數環保標桿式企業外,其他電鍍企業全部入園生產;市區電鍍業通過整治驗收。2012年底前,樂清、瑞安、平陽、永嘉、蒼南等地電鍍園區建成投用,應入園而未按時入園的企業一律關停;有電鍍企業的縣(市)通過整治驗收。
2.印染行業:2013年底前,所有印染、水洗企業完成整治并通過驗收。2014年9月底前,有印染、水洗企業的縣(市、區)通過整治驗收。2014年底前,全市印染、水洗行業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均在2010年基礎上削減25%以上,平均重復用水率達到35%以上。
3.造紙行業:2013年底前,所有造紙企業完成整治并通過驗收。2014年9月底前,有造紙企業的縣(市、區)通過整治驗收。2014年底前,全市造紙行業廢水和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均在2010年基礎上削減30%以上,平均重復用水率達到60%以上。
4.制革行業:2013年底前,所有企業完成整治并通過驗收;2014年9月底前,有制革企業的縣(市、區)通過整治驗收。2014年底前,全市制革行業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均在2010年基礎上削減30%以上,鉻排放量在2009年規劃調查數據基礎上削減15%以上。
5.化工行業:2013年底前,所有擬原地保留的企業完成整治并通過驗收。2014年底前,其他企業基本實現搬入工業園區(工業聚集區)整合發展。2015年9月底前,有化工企業的縣(市、區)通過整治驗收。2015年底前,全市現有化工企業特征污染物排放總量在2010年基礎上削減20%以上,全行業單位產值排污量在2010年基礎上降低30%以上。
6.合成革行業:2013年底前,所有合成革企業完成整治并通過驗收。2014年9月底前,有合成革企業的縣(市、區)通過整治驗收。到2014年底前,全市合成革行業化學需氧量、氨氮和廢氣特征污染物排放總量均在2010年基礎上削減25%以上。
☉商報記者 夏曉臘
商報訊 日前,市政府發布《溫州市“十二五”期間重污染高耗能行業深化整治促進提升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對電鍍、印染、造紙、制革、化工、合成革等6大重污染高耗能行業提出了整治方案,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據了解,該實施方案以“關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園一批、規范提升一批”的思路,全面推進電鍍、印染、造紙、制革、化工、合成革等重點行業整治提升工作。力爭到“十二五”末,6大重點行業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從根本上得到解決,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下降,產業結構和區域布局明顯優化。
按規定,我市將對這6大行業實行嚴格的環境準入制度。其中,新、改、擴建工業項目新增排污權指標要通過排污權交易取得。控制重污染、高耗能和產能過剩行業新建(含搬遷)項目,工業園區或工業功能區外不再新建(含搬遷)重污染、高耗能項目。改、擴建項目選址必須符合環境功能區劃、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和產業布局規劃等。
此外,對這6大行業還要實行嚴格執法。對于不具備合法環保手續的企業,位于工業園區或工業功能區內的,一律責令限期補辦相關手續,逾期仍不能補齊手續的,一律依法關閉;位于工業園區或工業功能區外的,原則上要予以依法關閉。對布局不符合相關規劃要求、位于人口密集的敏感區、衛生防護距離不達標、環境糾紛或投訴較多、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一律實行停產整治、限期搬遷或鼓勵轉產轉業,逾期仍不能達到要求的一律依法關閉。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實施限期治理,逾期仍不能達標的,一律依法關閉。
六大行業整治目標:
1.電鍍行業:2012年6月底前,所有擬原地保留的企業完成整治并通過驗收,污染物得到妥善處置并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市區范圍除少數環保標桿式企業外,其他電鍍企業全部入園生產;市區電鍍業通過整治驗收。2012年底前,樂清、瑞安、平陽、永嘉、蒼南等地電鍍園區建成投用,應入園而未按時入園的企業一律關停;有電鍍企業的縣(市)通過整治驗收。
2.印染行業:2013年底前,所有印染、水洗企業完成整治并通過驗收。2014年9月底前,有印染、水洗企業的縣(市、區)通過整治驗收。2014年底前,全市印染、水洗行業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均在2010年基礎上削減25%以上,平均重復用水率達到35%以上。
3.造紙行業:2013年底前,所有造紙企業完成整治并通過驗收。2014年9月底前,有造紙企業的縣(市、區)通過整治驗收。2014年底前,全市造紙行業廢水和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均在2010年基礎上削減30%以上,平均重復用水率達到60%以上。
4.制革行業:2013年底前,所有企業完成整治并通過驗收;2014年9月底前,有制革企業的縣(市、區)通過整治驗收。2014年底前,全市制革行業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均在2010年基礎上削減30%以上,鉻排放量在2009年規劃調查數據基礎上削減15%以上。
5.化工行業:2013年底前,所有擬原地保留的企業完成整治并通過驗收。2014年底前,其他企業基本實現搬入工業園區(工業聚集區)整合發展。2015年9月底前,有化工企業的縣(市、區)通過整治驗收。2015年底前,全市現有化工企業特征污染物排放總量在2010年基礎上削減20%以上,全行業單位產值排污量在2010年基礎上降低30%以上。
6.合成革行業:2013年底前,所有合成革企業完成整治并通過驗收。2014年9月底前,有合成革企業的縣(市、區)通過整治驗收。到2014年底前,全市合成革行業化學需氧量、氨氮和廢氣特征污染物排放總量均在2010年基礎上削減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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