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會給中國帶來好的環境嗎?
歷時兩周的2008年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政協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結束了,這次的大會誕生了很多改革措施,作為一名環保工作者更作為一名關心、關注中國環境乃至世界環境的中國公民,組建環境保護部可以說是令我們振奮的一條消息了,但是,環保總局升“部”,就一定會給我們帶來好的環境嗎?
我們先來回顧一下我國環保部門一步步的發展歷程:30年前,我國成立了國務院環保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家建委之下;1982年機構改革,又調整為城鄉建設環保部下面的一個環境保護局,當時由李鵬同志分管;1984年,為方便國際工作,改名為國家環境保護局,但仍然隸屬建設部;1987年,國家再次進行機構改革,就改為了獨立的國家環境保護局,直屬國務院管理的副部級單位;1998年,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成立,升為正部級單位;2008年,環保總局升部。30年來,環保部門從一個辦公室到一個正式部委,也反映了政府對環保的認識的深化過程和重視過程。
環保總局就將“升部”,這表明了國家對環保工作的重視,環保總局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會更多地參與國家的有關重大決策。成立環境保護部,對加強我國環境保護工作,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意義。環境保護的理念、戰略和工作將更加全面深入地融入經濟社會的發展全局,在決策源頭形成強大的影響力,在更高層次更為有力地參與綜合決策,推動宏觀調控,促進發展方式的轉變,推進科學發展,為建設生態文明提供強大的動力。
從以上文字,我們看到的都是光明的前景,但我們再深入的想想: 組建國家環境部,一定就能有效地破解目前環保事業遇到的各種困局嗎?對此,我相信國家的決心,但也存在著一定的擔心。
對于現在經濟迅速發展的我國,環境是個大問題,因為對環境的破壞,當前不但沒有得到遏制,一些地方還在進一步惡化。救急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還是政策不到位,法律不完善,執法不嚴厲。
有些專家認為只有給環保機構擴權,垂直管理,環保部門才能挺起腰桿。理由是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雖然是部級的國家一級局,但尚不是國務院組成單位,要讓國家環保總局協調、監督比自己門檻更高的部級單位,難度可想而知。但我認為,如果按現行的體制,即使環保總局升格成環境部,還是難以協調、監督相關部委,這是因為部委都是國務院直屬機關,各部委是平級的,權力是對等的,怎么協調和監督?除非環境部部長由國務院副總理兼任。
10多年前,很多地縣的環保局是二級局,但后來都升為一級局了,升格的理由和專家說的也一樣,但這些地方的環境并沒有因為升格而好轉。有人說,地方環保部門的“婆婆”是當地的政府,所以他們在環境保護上難以發揮重要作用。基層環保局作為地方政府的下屬單位,人事任免權和財權都掌握在地方黨政手中,基層環保局局長的“烏紗帽”就像孫悟空頭上的“緊箍咒”。所以,就存在著地方的環保局不敢得罪當地的政府,而有些大型的企業因為可以給當地的政府帶來巨大的稅收,當地的政府也就有相關的一些“地方保護政策”,環保局對其也最多就是罰點錢,最后不了了之了。
如今,我國最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已經出臺了,不僅加大了對污染企業的監管和處罰力度, 還有對直接責任人會重罰,甚至會追究其刑事責任。我覺得更重要的事如果環境破壞嚴重的地方,地方黨政一把手要引咎辭職,甚至還要追究刑事責任,這種狀況就會得到根本改變。這樣地方政府才會重視環境問題,因為這關系到了他們本身的利益。
法律法規出臺了,但它能起到作用嗎?關鍵看我們的領導們以及廣大環境執法人員的實際行動了。“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不管他多大的官、什么樣的事、多大的企業都嚴格把關、嚴肅處理,決不姑息。我相信如果我們能做到這一點,控制污染, 解決環境問題不僅僅是宣言了。
最后,我來回答這篇文章的題目。環境部能給我們帶來好的環境嗎?答案是肯定的,我相信我們的政府、國家和人民會眾志成城,實現經濟增長和改善環境的雙贏,我更期待一些省委領導們要辭職的誓言不會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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