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發力揚威 嚴懲違法企業 山東獨立調查形成震懾
“2015年5月,山東省PM2.5、PM10、SO2、NO2平均濃度同比分別改善7.8%、17.5%、20.8%、10.3%;省控重點河流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濃度同比分別改善0.3%和24.4%。”這是記者從山東省環保廳召開的5月環境形勢新聞通報會上了解到的。
這背后,是環境執法力度的不斷加大。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山東省充分運用新法,開展獨立調查,嚴查嚴懲一批環境違法案件,針對突出環境問題,加大對污染源的監管力度。
獨立調查讓污染行為無處遁形
5月14日,針對臨興木業擅自恢復生產的問題,臨邑縣環保局依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對其下達了《查封(扣押)決定書》,對主要生產設備予以查封扣押。
這是山東省環保部門不斷加大執法力度、嚴懲環境違法企業的縮影。
今年5月,山東省環境監察總隊堅持獨立調查與重點監察相結合的工作方法,對濱州市秦口河下洼閘斷面、青島市大沽河正陽路橋斷面以及嵯陽河東南巖斷面進行了檢查。
檢查中,山東省環境監察總隊執法人員發現,濱州市陽信縣至尊清真畜產品有限公司將屠宰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排至溝盤河。廢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390mg/L,氨氮濃度為13.5mg/L;膠州市李哥莊鎮電鍍工業園內的青島福永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外排的電鍍廢水超標。
此外,山東省環境監察總隊執法人員在青島市大沽河正陽路橋上游約兩公里河岸西側、濱州市陽信縣河流鎮劉廟村渡槽西側、惠民縣武圣路北大門街閘北側各發現一處直排口。
針對檢查出的問題,膠州市環保局對青島福永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依法進行了處罰,并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如不改正,將啟動按日計罰程序。下達《治理通知書》,責令其3個月內完成污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治理期間污水不得外排。同時,責令安裝污染源在線監測設施,在關鍵點位安裝視頻監控系統,與環保部門監控平臺聯網。
對于個別排河管道廢水氨氮濃度偏高問題,膠州市正在對市東渠進行截污改造,并計劃建設1座補給凈化廠。
濱州市陽信縣環保局依法對至尊清真畜產品有限公司予以處罰,并將案件移交當地公安部門處理,同時按照環境監察總隊的要求對排污口附近的區域進行了排查,向其他存在問題的企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將調查情況致函河流鎮政府,要求其加快制定并落實劉廟村建設規劃,建設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菝窨h政府計劃建設城北污水處理廠解決企業污水直排問題,目前已完成項目規劃選址、土地拆遷、三通一平工作。
群眾重點信訪問題一查到底
針對群眾反映的部分機械制漿廠環境違法問題,經排查,山東省環境監察總隊執法人員共發現3家問題企業,分別是德州市臨邑縣的臨興木業有限公司、禹城市的堃泰木業有限公司和聊城市冠縣的博林木業有限公司,3家公司均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其中,臨興木業有限公司和堃泰木業有限公司木纖維紙漿項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于淘汰類項目。
當地環保部門已分別對3家企業進行了行政處罰。其中,禹城市環保局和臨邑縣環保局于4月14日和4月22日分別對堃泰木業有限公司和臨興木業有限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兩家公司立即停止生產,并處以罰款5萬元;冠縣環保局于3月28日對博林木業有限公司下達了《責令停止生產通知》,責令其停止生產。
5月13日,山東省環境監察總隊執法人員對上述3家公司進行了后督察,發現堃泰木業有限公司、博林木業有限公司處于停產狀態,臨興木業有限公司擅自恢復生產。執法人員立即責成臨邑縣環保局對臨興木業有限公司違法問題依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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