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造成揚塵污染 中鐵11局等5家企業被通報批評
更新時間:2015-07-10 22:57
來源:福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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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月初,福州市正式出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導則》,對施工揚塵治理的方方面面都做了具體規定,近期福州市也持續開展施工揚塵專項整治。記者從市建委獲悉,檢查中,發現部分項目揚塵防治措施不到位,現場文明施工不落實,導致揚塵污染嚴重,對周邊環境造成較大影響。7月9日,5家治塵不力的施工揚塵污染責任主體被全市通報批評。
這些被通報批評的責任主體分別為:
中國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的福灣路提升改造工程Ⅱ標,項目經理:鄒輝。主要違規事實:現場B匝道圍擋未設置;現場施工道路泥濘,施工產生的渣土未及時覆蓋,無防塵措施,造成揚塵污染。
福建省中木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的先鋒北路道路工程,項目經理:陳益騰。主要違規事實:南江濱路占道破路施工無圍擋;施工形成渣土未覆蓋,污染市政道路;未辦理安全監督申報手續。
福建省華榮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的連坂污水處理廠廠外管網第11標段,項目經理:何意娟。主要違規事實:現場施工道路泥濘,渣土污染道路未及時清理,無防塵措施,車輛經過造成揚塵污染;施工現場圍擋設置不到位;施工渣土未覆蓋。
福建省森泰然景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福州奧體陽光花園一期項目景觀工程,項目經理:溫桂祥。主要違規事實:建筑垃圾未集中堆放和及時清理,且未采取覆蓋等防塵措施;切割石材時未采取防塵措施。
廣州市東籬環境藝術有限公司施工的福州奧體陽光花園二期項目景觀工程,項目負責人:顧曉坷。主要違規事實:大門口及沿路圍擋保潔不到位;大門口未設置凈車出場措施,車輛進出未沖洗。
“鑒于5家施工企業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落實不到位,揚塵污染問題整改不力,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對上述5家施工企業予以行政處罰,并對施工企業及項目經理予以全市通報批評。”市建委質安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各施工單位能引以為戒,切實落實施工揚塵防治主體責任,堅決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今后檢查組還將加大隨機檢查的頻率,對揚塵污染問題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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