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高麗: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責
12月7日-9日,一年一度的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年會(以下簡稱“國合會”)在北京召開。本次年會以“生態文明:中國與世界”為主題。
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主席張高麗出席國合會2016年年會并講話。
張高麗表示,中國對生態文明建設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形成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頂層設計、制度架構和政策體系,生態文明理念在中國已經深入人心,生態文明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
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在國合會年會上介紹,今年1月-11月,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濃度在連續兩年下降的基礎上,同比下降8.3%,優良天數比例同比提高2.6個百分點。
陳吉寧強調,中國生態文明建設仍然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環境問題依然突出,必須付出巨大的、不懈的努力。
此次會議聽取了《中國綠色轉型:展望2020-2050》、《法治與生態文明建設》、《生態文明與南南合作》、《中國在全球綠色價值鏈中的作用》等政策研究項目匯報,并討論形成本次年會給中國政府的政策建議。
資料顯示,國合會于1992年由中國政府批準成立,是由中外環發領域高層人士與專家組成的、非營利的國際性高級咨詢機構。國合會現任主席為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中方和外方執行副主席分別為陳吉寧和加拿大環境與氣候變化部部長凱瑟琳·麥肯娜。國合會報告的許多建議被國家決策層重視并采納。
確保2020年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
張高麗表示,“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生態環境保護機遇與挑戰并存。
張高麗介紹,中國將確保2020年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為全球生態安全作出新貢獻,主要采取五類措施。
首先,結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把綠色發展理念貫穿到經濟社會發展各個領域各個環節,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加快推動綠色、循環、低碳發展。
對此,陳吉寧指出,在建設生態文明的進程中,要實現發展模式創新。要以綠色導向推動轉型和創新,以創新和轉型實現環境質量的改善,努力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其次,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持續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著力解決生態環境方面的突出問題。
“12月5日印發的《‘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制定了大氣、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施工圖,提出了環境質量改善的新管理目標。”中科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副院長王毅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現在需要在體制上做到與新的管理目標相適應。
第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責,建立領導干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實行終身追責,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環保部副部長趙英民介紹,根據中辦和國辦聯合印發的《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從2016年開始,每兩年左右對全國省(區、市)督察一遍。
第四,加快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構建生態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制度化法治化軌道,通過制度來守住綠水青山。
第五,擴大環境保護國際合作,積極參與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構建南南環境合作網絡,共同推進全球生態文明建設事業。
國合會委員、挪威極地研究所所長溫特表示,要以宏觀的視角來看待氣候問題與污染治理,“一帶一路”所倡導的聯動性對于解決環境問題大有裨益。
中國-上海合作組織環境保護合作中心副主任周國梅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生態環境保護合作應該成為“一帶一路”中的重要合作內容和行動,為此可以與沿線國家共同制定環境保護合作戰略和行動計劃,共同保護好區域生態環境。
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三大建議
此次國合會年會上發布了《2016年年會給中國政府的政策建議草案(討論稿)》(以下簡稱《討論稿》),提出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三大建議。
首先,建立綠色發展治理體系。利用3-4年時間,將生態文明理念、原則和規范納入憲法之中,建立生態文明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基礎和體系。繼續強化國家和地方層面的干部考核制度,理順環境事務管理的行政交叉矛盾。
一位地方環保廳官員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綠色發展治理體系,不僅要明晰政府間的環保事權和支出責任,還要厘清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在綠色治理中的界限和責任。
其次,國合會建議為綠色科技創新營造良好競爭環境,鼓勵綠色經濟發展。著力加速綠色稅收改革步伐,開展符合綠色發展理念的補貼政策改革,取消對化石能源不當補貼。通過綠色信貸、差異電價水價、強制環境責任保險、專項獎勵基金等辦法支持環境績效好的企業。
第三,建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綠色核算體系的建議在過去十年里曾被多次提出,但迄今為止進展有限。應改革傳統國民經濟核算系統,納入生態環境價值評估,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開展全面的環境成本核算以彌補過度依賴GDP的政策缺陷,將綠色核算應用于生態補償制度安排、干部考核以及落實“十三五”規劃相關生態環境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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