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拆除違建還滇池生態原真性
8月11日,《晉寧區長腰山滇池二級保護區生態環境督察整改工作組方案》執行情況公告發布,云南省昆明市長腰山滇池二級保護區內湖景林苑A區、B區共542套房子完成整改,收回注銷商品房購銷合同備案號321套,已收回注銷不動產權證證號282套。
依法拆除違建還滇池保護區生態原真性,充分體現出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有效性,也體現出云南省扎實整改的堅決態度。這一案例充分表明,各地正以督察整改為契機,有力有效解決以往很難下決心解決、不敢觸碰的老大難問題。
綠水青山是公共生態產品,回歸公共屬性是應有之義。滇池是昆明的母親湖,環滇池土地生態價值無限,不能被少數人獨占獨享,更不能被披著合法外衣的違規開發侵占。拆除違建造成的經濟損失,可能會讓一些人惋惜,但保護生態環境是國之大者,要算大賬和算長遠賬。
昆明市正在下決心跳出環湖開發的城市發展布局,舉一反三清理滇池保護區內的違法建筑,分批次梳理排查環滇池違建清單。在正式拆除前,落實好現場執法人員核查簽字、責任權屬部門簽字、屬地政府簽字、省排查甄別組審核確認、省法律專家組確認、最終報省領導小組審核6個環節,依法依規違建拆除,徹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違法建筑拆除了,更重要的是深入復盤剖析原因,梳理政府決策和房地產企業開發的歷史問題。高質量發展之路難免遇到挫折,有時甚至會犯錯誤,對于昆明而言,滇池保護治理成效是檢驗高質量發展的一面鏡子。要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認識到把滇池保護和治理好就是最大的政績。黨政領導干部既要向前看也要回頭看,對于歷史遺留問題敢于及時認領,在以往規劃決策與現實要求不適應時敢于及時剎車、叫停,以革命性舉措保護生態環境,做到警鐘長鳴,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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