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沈開舉:加快地方立法 強化流域管理
【谷騰環保網訊】“黃河寧,天下平”。“在2021年國家考核河南省的160個地表水責任目標斷面中(扣除暴雨洪災影響),按考核因子平均濃度計,Ⅰ類~Ⅲ類水質斷面127個,占79.9%,高于國家要求的73.8%的目標,無劣Ⅴ類水質斷面。” 談及近年來黃河流域河南段水環境的改善,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委員、河南省人民政府參事沈開舉列出上述一組數據。
流域內整體環境風險防控壓力依然較大
他同時表示,黃河流域河南段水環境改善的同時,仍存在四方面的問題。
生活污水等污染問題仍較突出。流域內基礎設施仍不健全,城市老城區普遍存在管網混錯接、雨污合流、管網漏損等問題;部分鄉鎮、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尚未覆蓋,收集處理率不高(多堆存在溝渠內)。
水生態修復壓力大。黃河流域河南段分布有多處濕地自然保護區、國家濕地公園、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和集中式地表水水源地,水生態環境敏感性高。但由于水資源極度短缺,河湖生態緩沖帶受到侵占破壞等,導致流域水生態環境較弱。
涉重企業及尾礦庫環境風險防控壓力較大。流域內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等涉重企業較多;流域內治污設施和技術、企業監管及沿河污染預警應急水平等尚未達到高質量綠色發展的要求。
以《黃河保護法》為上位法,制定地方法規和規章
從制度層面看,上述問題產生主要是因為黃河流域管理體制有待完善、規劃協調銜接不夠、管控措施需要強化以及生態保護與修復、水資源剛性約束、水沙調控與防洪安全、污染防治制度有待健全等,亟須通過制定《黃河保護法》予以解決。
沈開舉表示,要以《黃河流域保護法》為上位法依據,根據沿黃省市所屬流域、所屬區域、生態環境差異、經濟發展不同而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法規和規章,增強地方立法工作在解決當地實際問題上的針對性、便捷性和可操作性。
他建議,一是進一步優化水資源配置,加快河湖水系連通工程建設,充分考慮水環境質量穩定達標,最大限度地保障河流生態流量。二是進一步統籌好生活、生產與生態用水,并支持河南省沿黃科學建設調蓄工程。三是進一步加大對黃河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資金支持力度,謀劃實施一批水污染防治工程項目,進一步改善流域水環境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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