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發布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谷騰環保網訊】湖北省生態環境廳日前公布《湖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根據該預案,各市(州)要做好應急準備,建立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在重污染天氣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期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應分別減排達到全社會排放量的10%、20%和30%以上。
該預案指出,由省政府成立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下設武漢都市圈(武漢、黃石、鄂州、孝感、黃岡、咸寧、仙桃、天門和潛江)和“襄荊荊宜”傳輸通道區域(襄陽、宜昌、荊州、荊門)2個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負責各自范圍內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及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該預案明確了預警啟動標準,統一以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為指標,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以預測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續小時數作為各級別預警啟動的基本條件。按照污染范圍,將預警劃分為省級預警、城市預警;按照重污染天氣的可持續時間、影響范圍和污染程度等因素,將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為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當城市預測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續48小時及以上,啟動黃色預警,預測日AQI>200持續48小時或日AQI>150持續72小時及以上,啟動橙色預警,預測日AQI>200持續72小時且日AQI>300持續24小時及以上,啟動紅色預警,并對應分別啟動城市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當預測武漢都市圈內有4個及以上相鄰城市或“襄荊荊宜”傳輸通道城市內有3個及以上城市或省內有6個及以上連片區域的城市出現符合黃色、橙色、紅色預警條件時,啟動相對應的省級預警,并啟動相對應的應急響應。
當預測到未來空氣質量可能達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條件時,各市(州)重污染應急組織機構要提前24小時以上發布預警信息或按照區域應急聯動要求及時啟動預警。啟動Ⅲ級響應時,采取倡導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控制污染工序生產,主動減排,強制性減少工業源、揚塵源、移動源等污染物排放比例等措施;啟動Ⅱ級響應時,增加停止舉辦露天比賽等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停止開放除核心功能區以外的景觀燈光,工業企業不得開停車作業與檢修放空作業,船舶修造、汽車維修企業暫停噴涂作業等措施;啟動Ⅰ級響應時,增加中小學、幼兒園停課,倡導過境的柴油貨車繞行,避開主城區行駛,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三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等措施。
據悉,此預案旨在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處置機制,提高重污染天氣預防預警、應急響應能力和環境精細化管理水平,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作為湖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該預案將加強監測預警和節能減排,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氣對公眾身體健康的影響。
下一步,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將對該預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對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的部門及個人,依法依紀追究相應責任。對應急響應期間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止生產,予以追究經濟責任或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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