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黃浦區印發碳達峰實施方案!
【谷騰環保網訊】獲悉,1月28日,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印發《黃浦區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了主要目標,“十四五”期間,產業結構不斷優化、發展能級顯著提升,資源節約、高效、循環利用水平不斷提高,全區單位生產總值(GDP)能源利用水平繼續保持全市前列,重點公共建筑能效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綠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初步建成低碳綠色發展的示范引領城區。到2025年,單位生產總值(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以上,單位生產總值(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市下達目標。
“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和發展能級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水平再上新臺階,重點行業和領域能源利用效率初步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節能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全面普及,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基本建成國際大都市中心城區綠色低碳發展核心引領區和碳達峰碳中和示范區。
《方案》將碳達峰的戰略導向和目標要求貫徹于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在加強統籌謀劃的同時,進一步聚焦重點領域、重點舉措、重點主體,組織實施“碳達峰九大行動”。
黃浦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黃浦區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
現將《黃浦區碳達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黃浦區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全面落實《中共黃浦區委 黃浦區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扎實推進全區碳達峰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產業結構不斷優化、發展能級顯著提升,資源節約、高效、循環利用水平不斷提高,全區單位生產總值(GDP)能源利用水平繼續保持全市前列,重點公共建筑能效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綠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初步建成低碳綠色發展的示范引領城區。到2025年,單位生產總值(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以上,單位生產總值(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市下達目標。
“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和發展能級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水平再上新臺階,重點行業和領域能源利用效率初步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節能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全面普及,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基本建成國際大都市中心城區綠色低碳發展核心引領區和碳達峰碳中和示范區。
二、重點任務
將碳達峰的戰略導向和目標要求貫徹于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在加強統籌謀劃的同時,進一步聚焦重點領域、重點舉措、重點主體,組織實施“碳達峰九大行動”。
(一)建筑領域碳達峰行動
積極推動建筑領域全生命周期綠色低碳轉型,新建建筑源頭把控和既有建筑節能挖潛并舉、“硬改造”和“軟調適”并進,結構節能、技術節能、管理節能聯動,推動建筑領域能效水平提升、碳排放不斷降低。
1.推進城區建設綠色低碳轉型。優化城區空間布局,科學確定建設規模,合理控制城區建筑面積總量,嚴格管控高耗能建筑建設,促進空間復合利用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構建有利于碳達峰的城區空間格局。倡導綠色低碳規劃設計理念,全面貫徹至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出讓、方案設計、建設施工等建設全過程。新建建筑100%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嚴格執行各類建筑用能和碳排放限額設計標準,70%以上的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兩星級及以上標準。加強綠色施工管理,創建一批節約型工地,推動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化技術應用,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融合發展,推行全裝修住宅,減少建設過程能源資源消耗。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大力推進建筑廢棄物循環再生利用。在城市更新和舊區改造中,嚴格實施建筑拆除管理制度。(責任單位:區建管委、區規劃資源局、區房管局、區發展改革委)
2.加快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建立完善公共建筑節能降碳滾動改造推進機制,持續開展既有建筑圍護結構、空調、照明、電梯、水泵等用能系統和設施設備節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以打造國內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標桿為目標,以實施住建部下達的“黃浦區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區”項目建設為抓手,實施新一輪百幢樓宇能效提升示范工程,“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間累計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350萬平方米以上,其中平均節能率15%及以上的建筑面積達到40萬平方米。持續推進能源審計和節能診斷,1萬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每5年至少開展一次。開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施行公共建筑能效公示和對標達標行動。推行公共建筑能效測評標識,開展公共建筑領域低碳發展績效評估。建立城市更新與節能低碳改造聯動機制,對達到一定規模的建筑翻新、裝修、改擴建工程,同步實施建筑節能低碳改造工程。(責任單位:區建管委、區發展改革委、區規劃資源局、區房管局、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局、區機管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教育局、區體育局、區市場監管局)
3.推進超低能耗建筑發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勵引導開展近零碳排放、超低能耗建筑示范試點項目建設,“十四五”期間新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5個,“十五五”新建居住建筑執行超低能耗標準的比例達到50%,到2030年,全區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超低能耗建筑標準。(責任單位:區建管委、區發展改革委、區房管局)
4.實施既有建筑調適工程。“硬改造、軟調適”并舉,對接城市數字化轉型,以提高整體建筑運行性能為導向,以數字化管理為手段,優化整合建筑樓宇各用能系統,實施診斷、改進和完善聯動聯調,實現跨系統、跨平臺的協調與協同。積極推動既有建筑樓宇自控(BA)系統由“只監不控”向“又監又控”轉變,提升既有建筑綠色智慧管理水平。每年完成5家具有示范效應的建筑樓宇調適。(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建管委、區房管局)
(二)節能降碳增效行動
堅持節約優先,深挖節能降碳潛力,積極探索精準化、數字化、智慧化節能管理新路徑,進一步提升全區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1.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持續深化公共建筑、公共機構、交通等重點領域節能增效,提升數據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礎設施能效水平。對標先進水平,深入開展能效對標達標活動。鼓勵引導企業強化節能管理和節能改造挖潛,打造一批行業能效“領跑者”。(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建管委、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局)
2.推動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以電機、風機、泵、壓縮機、變壓器、換熱器、制冷機、電梯等設備為重點,引導鼓勵市場主體加大更新改造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設備、采用先進高效產品設備,全面提高系統能效水平。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監察和日常監管,強化生產、經營、銷售、使用、報廢全鏈條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全面落實能效標準和節能要求。(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市場監管局)
3.實施高效機房建設。重點聚焦服務器、中央空調、水泵系統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動實施設備更新改造升級、采用新型節能技術、優化負荷供需匹配、實現低能耗、高性能運行等,大幅度提升既有系統能效和綠色化水平。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筑機房能效水平提升15%以上。(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建管委、區房管局、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局、區機管局、區市場監管局)
4.推動數字化節能。充分利用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依托高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積極推動“能源管控中心”“3E數字化管理”“數字化能源托管”“可視化能源”等新模式在黃浦發展,從技術節能、管理節能向智慧節能轉變,推進能效管理創新。(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科委)
(三)能源與碳排放管理體系優化行動
以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作為碳達峰核心抓手,深入推進節能降碳精細化管理。
1.強化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堅持節約優先的發展戰略,嚴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統籌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做好產業布局、結構調整、招商引資、土地出讓、節能審查等與能耗雙控的銜接,強化節能審查的準入把關作用,嚴格節能驗收閉環管理。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完善能耗雙控目標評價考核制度。(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規劃資源局、區建管委、區房管局、區商務委、區金融辦)
2.建立碳排放智慧監管服務平臺。依托本區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整合現有重點用能單位碳排放臺賬管理系統、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管理系統等相關資源,升級建設黃浦碳排放智慧監管服務平臺,形成建立基于碳排放計算軟件的黃浦碳排放量地圖,發布黃浦區年度碳排放狀況白皮書。(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建管委、區科委)
(四)交通領域綠色低碳行動
構建綠色低碳的交通體系,推進運輸工具綠色低碳轉型,積極擴大充換電設施覆蓋面,倡導推行綠色低碳出行。
1.加快構建綠色交通體系。優化區內軌道交通站點配套設施和周邊環境建設,進一步完善以公共交通為主體,各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多類型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依托主要建成區“10分鐘社區生活圈”建設,持續優化慢行交通,聚焦系統網絡優化、道路景觀設計、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推進安全通達的騎行網絡和舒適便捷的步行活動區域建設。推廣新天地湖濱路分時段步行街模式,進一步探索擴大分時段運營步行街范圍。推進蘇州河沿岸人行步道景觀提升工程。2025年,全區綠色交通出行比例達80%。(責任單位:區建管委、區公安分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規劃資源局)
2.推進運輸工具低碳轉型。加快推進交通工具向電氣化、低碳化、智能化轉型升級。加快車輛清潔能源替代,區域內環衛、公務車等領域新增或更新車輛實現100%新能源化,并加速存量替換。鼓勵個人新購和更新車輛時優先選擇純電動車輛。加快構建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換電網絡,推進公共區域充電設施建設,新建及既有停車場應按照不低于一類地區比例要求,配建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加快推進既有充電樁直流快充更換,到2025年,快充數量占比達到30%以上,到2030年達到40%以上。“十四五”期間新建公共、專用充電樁600個,建設2個以上市級充電樁示范小區。(責任單位:區建管委、區房管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機管局、區文化旅游局、區綠化市容局)
(五)城區綠色生態空間拓展行動
以深入推進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為抓手,進一步增加綠色空間,提升城區生態質量,持續提升市民群眾對身邊綠色景觀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1.進一步開發增綠空間。鞏固提升“一江一河”等重點區域綠化景觀品質。精心建設“一江一河”沿岸公共空間,大力推進串聯濱水與腹地、聯通老城廂各片區的“藍綠絲帶”建設,加快推進外萃豐弄、新碼頭街等公共綠地建設。深入推進董家渡綠色生態城區試點區建設。“十四五”期間,新建各類綠化面積22.5萬平方米,公園綠地500米服務半徑基本實現全覆蓋;新增納入城市公園名錄的街心花園數量10個;新增林蔭道2條、綠道3公里,完成總長為11.2公里的黃浦江、蘇州河漫步道、跑步道、騎行道貫通。(責任單位:區綠化市容局、區建管委、區規劃資源局,各街道)
2.加大立體綠網建設。美化城市“第五立面”,在公共活動密集地區,促進屋頂、平臺等空間的綠化建設及其開放利用。推進高架橋柱及沿口、綜合樓宇、創意園區等區域立體綠化建設,繼續推進學校、醫院、在建工地、旅游景區等重點場所開展立體綠化建設。(責任單位:區綠化市容局、區建管委、區機管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文化旅游局,各街道)
(六)可再生能源發展行動
積極發展符合中心城區特點的可再生能源,實現可再生能源與生態環境和諧共生,相互促進。
1.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加強對可再生能源建設的總體指導和統籌協調。深挖分布式光伏潛力,開展建筑樓宇可再生能源開發潛力調查。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相關政策,鼓勵更多市場主體參與光伏項目建設和管理,形成可再生能源開發聯動推進機制。積極推進打浦橋街道、半淞園路街道開展整區域可實施建筑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十四五”期間,力爭累計完成新增光伏裝機容量1萬千瓦左右。(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建管委、區房管局、區機管局,相關區屬集團,各街道)
2.加強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管控。在立項審批、土地出讓、施工圖審查、節能審查、竣工驗收等環節,按照“能建盡建”的原則落實可再生能源開發。區規劃資源部門將相關部門要求納入到土地出讓條件中,區建設部門會同發展改革部門加強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審查,明確可再生能源開發要求。新建工程項目在落實光伏安裝要求前,區建設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執行。區國資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區屬國有企業工程建設項目光伏開發考核。到2025年,城區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10%;到2030年,進一步提升到15%。(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建管委、區規劃資源局、區房管局、區國資委)
3.優化既有建筑用能結構。加快推動建筑用能電氣化和低碳化,因地制宜推廣屋頂分布式光伏、光伏幕墻等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建設一批建筑光伏一體化示范項目。積極探索發展“光伏+”應用場景,鼓勵引導采用光伏遮陽棚、光伏路燈、智能光伏廣告箱等智能光伏產品。推進光伏產品走進居民家庭。開展光伏項目的精細化管理和發電量預報等,提升光伏發電效率和電能質量。加大公共機構光伏推進力度,“十四五”期間,新建公共機構屋頂100%光伏安裝,既有公共機構屋頂完成50%光伏安裝。新建其他類型公共建筑屋頂安裝光伏的面積比例不低于30%。到2030年,公共機構屋頂光伏應裝盡裝。深化國家級商業建筑需求側管理示范項目建設,到2025年覆蓋商業樓宇200幢,建設百兆瓦級虛擬發電廠。力爭在2030年建成具有100兆瓦容量(DR)、50MW自動需求響應能力(ADR)、20MW二次調頻能力的商業建筑虛擬電廠,為上海電力結構優化貢獻黃浦方案。(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建管委、區房管局、區機管局、區市場監管局)
(七)重點企業低碳發展行動
重點聚焦年能耗3000噸標準煤以上、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企業和樓宇,強化重點企業和樓宇對全區低碳發展的支撐和引領作用。
1.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和目標責任。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雙控目標完成情況分析預警,完善能耗強度、總量目標聯動評價機制,對強度目標完成較好的單位,探索實施彈性總量目標管理。支持引導重點用能單位結合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和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制定節能減碳工作方案,推進節能降碳改造和管理水平提升。綜合運用信用懲戒、約談公示等多種方式引導重點單位加強用能管理、深挖節能潛力,落實企業節能降碳主體責任。(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建管委、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局、區統計局、區金融辦、區市場監管局、區文化旅游局、區機管局、區國資委、區統計局)
2.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引導企業主動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強化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責任意識,提升資源利用和綠色創新水平。積極推動“一大會址·新天地”近零碳排放實踐區、世博最佳實踐區等重點企業、重點區域碳達峰示范區建設,積極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推動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按照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業碳排放信息。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行業協會和其他各類社會組織作用,督促引導企業自覺履行生態環保社會責任。(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國資委、區商務委)
(八)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
以源頭減量、循環使用、再生利用為統領,積極推進城區循環經濟發展、循環型社會建設。
1.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提質增效。全面鞏固生活垃圾分類實效,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和轉運設施建設,構建常態長效管理機制,生活垃圾分類達標率不低于95%。推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繼續推進凈菜上市,降低濕垃圾產生量,試點濕垃圾就地處理設施建設。提高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完善回收利用體系,推進低價值可回收物補貼政策實施。積極推進可回收物服務點功能提升,擴大智能回收設備服務范圍。建設符合區域特點的可回收物設施,培育發展高能級回收利用企業和項目,提高資源化利用能力。到2025年,全區生活垃圾資源回收利用率達到45%。(責任單位:區綠化市容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委、區發展改革委、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區機管局,各街道)
2.深入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進一步完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進機制,聚焦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各類展會活動,持續推進落實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產、銷售、使用的相關規定,落實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制度。到2023年底,所有賓館、酒店、民宿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積極推進集貿市場購物袋集中購銷制度試點,鼓勵引導采用塑料購物袋替代產品,到2023年底,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購物袋。推進塑料類可回收物單獨回收試點工作。開展江河湖塑料垃圾專項清理行動,建立江河水岸全覆蓋的常態化清理機制。加強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塑料污染治理,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塑料減量和綠色物流模式,基本建立全區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定期開展減塑成果跟蹤評估工作,加強對涉及面廣、影響力大的應用場景的監督執法檢查,廣泛開展全社會監督,確保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區商務委、區綠化市容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文化旅游局、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道)
3.推動商業流通領域綠色發展。鼓勵零售企業打造環境友好、可持續發展門店,聚焦連鎖企業首店和旗艦店,建成一批高品質生態示范門店,營造良好綠色消費環境。鼓勵引導積極性高、社會影響大、帶動作用強的企業開展綠色供應鏈試點,探索建立綠色供應鏈制度體系。圍繞南京東路、淮海中路—新天地、豫園等商圈,以引入綠色產業、銷售綠色產品、應用零碳和負碳技術、推廣綠色低碳活動的綜合方式,打造有影響力的低碳商圈。(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生態環境局、區文化旅游局)
4.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和綜合利用。探索“無廢城市”建設實施路徑,不斷提升固體廢物管理的系統化、法制化、科學化和精細化程度。加大對工業固體廢物的監管,鼓勵產廢單位實施源頭減量、綜合利用、合規處置。推進建筑垃圾源頭減量,規范居住小區裝修垃圾堆放收集點封閉式、遮蓋式管理,加強泥漿源頭減量,工程泥漿源頭干化率提升至90%。推進固廢貯存中轉場所建設,加快推進南外灘環衛大樓建設,啟動裝修垃圾中轉站建設,提高裝修垃圾分揀質量。加強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優化裝修垃圾分類分揀,提高資源化利用水平,拓展再生建材利用途徑。(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區綠化市容局、區建管委、區商務委、區房管局,各街道)
(九)綠色低碳全民行動
增強全民節約意識、低碳意識、環保意識,大力倡導簡約適度的消費理念,全面推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全區自覺踐行綠色低碳的良好氛圍。
1.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平臺,開展多種形式的生態環境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持續開展全國低碳日、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世界地球日、生活垃圾分類等主題宣傳活動,持續深入開展市民低碳行動、減塑限塑和快遞包裝綠色轉型等專項宣傳活動,增強社會公眾綠色低碳意識,推動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區建管委、區商務委、區綠化市容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機管局、區科協)
2.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圍繞“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為,引導市民全面深入踐行綠色消費理念和綠色生活方式。堅決遏制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全面推行光盤行動,堅決制止餐飲浪費。積極倡導節約用能,深入推進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營造綠色低碳生活新時尚。引導激勵市民積極參與綠色消費、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類等綠色低碳行動。鼓勵發展二手交易市場,推進電子產品、家電、書籍等二手商品的重復使用。推動碳普惠機制實施,拓展碳普惠場景應用。推廣綠色低碳產品,支持有條件的商場、超市、旅游商品專賣店開設綠色產品銷售專區。(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城管執法局、區文化旅游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機管局、區科協)
3.深入開展各類綠色創建。深化外灘-濱江低碳發展示范區建設,擴大低碳試點示范建設深度和廣度。持續推進低碳社區建設,到2030年,每個街道至少創建一個市級或區級低碳社區。貫徹落實《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總體方案》,分類推進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重點領域創建活動,推行《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試行)》。開展綠色供應鏈衍生項目,建立生態城區、生態社區、生態家園三級生態模式。(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婦聯、區教育局、區建管委、區機管局,各街道)
4.強化領導干部培訓。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干部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專題培訓班,分階段、分層次對各級領導干部開展培訓,普及科學知識,宣講政策要點,強化法治意識,深化各級領導干部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科學性、系統性的認識。進一步加強碳達峰碳中和人才隊伍的培育和引進,集聚更多的綠色低碳人才在黃浦發展。組織開展對從事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專題培訓,提高抓好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委黨校、各有關部門,各街道)
5.推動交流與合作。搭建節能低碳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積極鼓勵國內外節能低碳領域優勢企業、機構、組織與區重點企業、樓宇開展交流合作,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利用長三角主要城市中心城區高質量發展聯盟平臺,開展城區綠色低碳發展聯動。用好中德建筑能效提升論壇等平臺,積極借鑒和引入國內外先進技術和經驗,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水平。(責任單位: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統計核算體系
按照國家和本市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的統一要求,結合本市節能低碳目標分解體系,持續完善區級能源統計體系和碳排放核算體系。積極推進重點單位碳排放臺賬管理系統建設,提高碳排放數據的時效性與準確性,提升碳排放控制目標監測、預警、評估水平。支持行業、企業、園區依據自身特點開展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計量管理體系。(責任單位:區統計局、區發展改革委)
(二)強化經濟政策支持
持續加大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資金投入力度,加大對節能環保、新能源、低碳交通、綠色低碳建筑等項目和產品技術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強化對碳達峰重大行動、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撐。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引導作用,構建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適應的投融資體系和激勵機制。落實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節能節水、應用綠色技術裝備、購買新能源汽車等綠色低碳稅收優惠政策。持續加大綠色低碳領域基礎研究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研發投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貫徹執行政府綠色采購要求,推動區屬國有企業率先實行綠色采購,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稅務分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國資委、區機管局)
(三)積極發展綠色金融
依托外灘金融集聚帶金融要素市場、金融機構和人才集聚優勢,引導金融資源向碳達峰碳中和領域傾斜,加大對綠色低碳領域的融資支持力度,引導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鼓勵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激發綠色金融市場活力。充分發揮國家綠色發展基金的引導作用,舉辦外灘綠色金融論壇。聚焦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股權投資等領域,推動一批重大綠色金融項目落地,打造綠色金融核心承載區。(責任單位:區金融辦牽頭,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節能低碳技術創新能力
依托上海科創中心建設,培育發展一批節能降碳和新能源工程技術中心、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和碳中和研究機構。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產學研用合作,支持企業承擔國家和上海綠色低碳重大科技項目。搭建節能降碳創新服務平臺,加大節能低碳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推廣力度,通過組織技術論壇、召開產品推介會、編制項目案例等方式,大力推廣一批先進適用的節能低碳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區屬國有企業要帶頭加大綠色低碳投資力度,積極開展低碳零碳負碳技術研發應用。(責任單位:區科委、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國資委)
(五)培育發展節能低碳環保產業
培育發展節能減排工程咨詢、能源審計、綠色認證、檢驗檢測、環境風險與損害評價、儲能開發、智慧能源管理等節能環保服務業。積極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興產業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環境治理效果為導向的環境托管服務。(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區商務委、區科委、區金融辦、區建管委)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
加強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區碳達峰相關工作的整體部署和系統推進,統籌研究重要事項、制定重大政策。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和領導小組工作要求,各司其職,形成合力,扎實推進相關工作。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對各領域,各街道、重點企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督促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責任單位: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相關部門,各街道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責任落實
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分解落實碳達峰年度目標任務、強化督促和實施效果評估,每年向區委區政府報告貫徹落實情況。各部門,各街道要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復雜性,切實扛起責任,著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落實情況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圍。各相關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要對照國家、本市和本區相關要求,積極發揮自身作用,推進綠色低碳發展。(責任單位: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相關部門,各街道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嚴格監督考核
完善能耗雙控和碳排放控制考核機制,對能源消費和碳排放指標實行協同管理、協同分解、協同考核。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增加考核權重,加強指標約束。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指標和任務落實情況納入各相關部門和街道領導班子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對工作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的部門和地區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相關部門、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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