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水資源稅解綠色發展之“渴”?
【谷騰環保網訊】“交水費”——居民常用的這一說法要改了。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水利部發布《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稅試點,將水資源稅推向全國31個省份。(11月4日《經濟日報》)
水乃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是極為重要的自然資源。然而,隨著我國社會快速發展和人口不斷增長,水資源問題日益嚴重。人多水少、分布不均、供需矛盾突出、利用效率不高……種種問題不僅影響生態環境,也影響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緩解水資源問題,迫在眉睫。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資源費改稅。作為全會之后優先落地的稅改措施,《辦法》被視作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打響的“重要一槍”,重要性不言而喻。
費和稅,一字之差,效果卻大不相同。一般情況下,“費”的征收依據較為分散,通常涉及多個部門,地區差異大、監管難度較高;而稅收則具有強制性,由法律強制性保障實施,是國家進行經濟調控、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社會公平與發展的重要工具。對于水資源這類關系國計民生的公共資源,通過稅收杠桿,可以有效調整全社會的取水用水結構,促進節約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實現資源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在全國范圍內推動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是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的應有之義。
接下來,如何推廣落實?
一者,強化宣傳。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稅試點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切實提高政策知曉度和落實精準性意義重大。如,《辦法》對水資源稅的納稅人、計稅依據、稅額標準、稅收優惠等,都作出了具體規定。如何做好闡釋解讀,確保納稅人懂政策、會申報、知操作,充分調動個人和企業的節水積極性,是宣傳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者,強化統籌。相較于前兩次改革,本次水資源費改稅給了地方更大的自主權,這其實也考驗著地方政府財力統籌的能力。如何用好這筆“收入”,對資源進行更好的保護?如何抓住機遇,鼓勵、支持節水產業快速發展?各地方政府必須強化自身的責任感,加強部門之間的協作與聯動;建立健全征管制度,確保試點工作平穩推進。
三者,強化服務。水資源征稅涉及經營主體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對于一些高耗水企業來說,一旦不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可能會面臨一些困境。對此,各級財政、稅務、水行政主管部門應跟蹤分析,做好調研與服務工作,引導推動設備更新或技術改造,加快綠色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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