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次開展“拉網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動
更新時間:2025-01-07 10:24
來源:中國環境APP
作者: 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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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騰環保網訊】一直以來,海洋垃圾存在量大面廣、主體責任界定不明等問題。為加強浙江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加快推進“水清灘凈、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的美麗海灣建設,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等八部門近日印發實施《浙江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首次在浙江全省沿海城市全域開展“拉網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動。
浙江省是海洋大省,海岸線長達6600千米,海島4350個,海島數量和海岸線長度均居全國第一,擁有杭州灣、象山港、三門灣、樂清灣等眾多海灣。海洋是浙江的潛力所在、優勢所在。《方案》的印發,意味著海洋垃圾清理正式有了“浙江解法”。
浙江積極銜接生態環境部等4部委《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動方案》工作要求,將開展行動的海灣從國家要求的5個拓展為18個。此次海洋垃圾清理行動,以親海宜居型和綠色產業型海灣為基本單元和行動載體,聚焦沿海市縣城鎮建成區毗鄰的海灣,堅持陸海聯動、多方協同、系統治理、數字賦能,逐步建立海洋垃圾治理長效機制,提升人民群眾臨海親海空間品質。
《方案》提出,到2025年,重點海灣內海洋垃圾得到及時有效清理,“藍色循環”擴面提升;到2027年,重點海灣內“不清潔狀態(海灣垃圾蓋度>5‰)”逐步消除,常態化達到清潔水平,“岸上管、河道攔、海面清”的海洋垃圾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全面建立,海洋垃圾清理成效居全國前列,力爭打造全國海洋垃圾污染治理省域標桿。
根據《方案》,浙江省將實施海洋垃圾常態化治理體系建立、源頭減量、精細化管理、上岸規范化處置、數字化監管、再生高值化利用等六大措施。
清理海洋垃圾,浙江早已開展實踐。
近日,在舟山嵊泗,經過5天的海上作業,浙嵊漁06185拖蝦船靠泊漁港,船員將幾個滿當當的垃圾桶抬上岸拖至漁港內的垃圾站分類傾倒。“我們船每次出海的時間是3至5天不等,期間產生的所有生活垃圾都是回到岸上再處理的。”船老大夏存軍說,“在以前,漁船圖省事往海里扔垃圾是司空見慣的,現在不會了。各個漁港都建了垃圾回收站,垃圾必須運回港。”
由陸向海,舟山建立“海上環衛”機制,開展“垃圾不入海”文明實踐,將全縣含島嶼岸線在內的向海200米的近岸海面全部囊括其中,無盲區、去死角、除漏洞,統籌海上垃圾清運處置及船舶垃圾分類處置等工作。
根據《方案》,浙江將建立海洋垃圾全鏈條閉環治理體系,組織常態化開展垃圾入海防控與清理整治,推動海洋垃圾海上監測、監管,到2025年年底,沿海各設區市海洋垃圾清理、收運、處置網絡實現全覆蓋。同時,建設完善海灣沿岸鎮村垃圾收集、轉運設施,嚴格垃圾處置全過程監管,鼓勵進行海洋垃圾再生資源的回收。浙江還首次提出以數字化手段實施垃圾常態化監測,提升海洋垃圾數智化監管水平,加快建設數字化治理政府端監管平臺。
為大海“減塑”,浙江將推進海洋塑料廢棄物高值化利用,加強海洋塑料垃圾治理關鍵環節服務保障,加快推動海洋塑料垃圾治理范圍的拓展,打通高值化利用路徑,在全域范圍內開展“藍色循環”模式試點示范,強化與地方產業相銜接,推動建立海洋塑料追溯認證體系。
此外,《方案》明確了責任體系、強化資金保障、加強監督考核、強化宣傳參與等4項保障措施,積極營造海洋垃圾共治共管、海洋環境共保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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