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行階梯水價
更新時間:2010-11-11 10:10
來源:中國環境報
作者: 孫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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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量或奢侈用水實行累進加價
海南省物價局近日下發了《關于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制度的通知》,將對城鎮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對超量或奢侈用水實行累進加價政策。
海南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式水價的基本原則是保障基本需求、抑制超量消費、遏制奢侈浪費、促進可持續發展。對居民家庭生活用水設定每月的基本用水額度,在確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價格相對穩定的前提下,適當拉大各級用水量間的價差,對超量或奢侈用水實行累進加價政策。
據悉,階梯式水價實施范圍為海南城鎮居民生活用水戶,按照統一政策、分步實施的辦法,先對已由供水企業實行“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實施;對尚未實行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水戶,在實現抄表到戶后實施。
據了解,海南城鎮居民生活用水水量基數設定三級水量階梯。第一級水量基數,根據確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原則制定,覆蓋面應達70%;第二級水量基數,根據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原則制定;第三級水量基數,根據按市場價格滿足特殊需要的原則制定。具體各級水量基數由各市縣價格主管部門結合當地城鎮居民生活用水實際情況制定。
記者從海南省物價部門獲悉,階梯式計量水價分為三級,級差為1:1.5:2。即:一級水量執行供水價格;二級水量按供水價格的1.5倍執行;三級水量按供水價格的兩倍執行。階梯式水價隨供水價格調整而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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