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價上漲,消費者緣何不買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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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我國《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發布,確定了我國城市供水價格由供水成本、費用、稅金和利潤構成,明確了企業平均凈資產利潤率為8%—10%。這一規定奠定了中國成本加其他的供水水價原則和基礎。既為供水企業留以一定合理利潤的空間,又為政府監管的實施留有余地,同時也體現了公用事業的社會福利性,對目前我國的現狀而言是比較適合的、可行的管理模式。
回到家,打開水龍頭洗米做飯……已經成為人們生活的常態,不同于首飾、汽車等生活品或者奢侈品,水是人們生存的必需品。今年以來,我國30多個城市召開水價上漲聽證會,或醞釀水價上漲。
其實,水價一直在上漲,作為一個水資源比較緊缺的城市,隨著城市的快速發展,北京水價頻頻上漲。北京市水務公司的數據顯示,從1991年至今,北京水價已上漲了9次,從0.12元/立方米上漲到了3.7元/立方米。北京水務部門表示,調整水價已列入今年工作日程,并已進行各項調研測算等工作,綜合水價要達到6元/立方米。調整時間、聽證會等工作還需發改委牽頭進行。
據世界銀行提供的數據,北京供水全部生產成本約為7元/立方米,加上南水北調工程的巨大費用,即使水價上調到6元/立方米,可能在不遠的未來,北京還會再次經歷水價的上漲。
——水價組成——
城市水價的四元結構
水價為什么要上漲?各地水務公司均表示,目前成本高而水價低,水廠普遍虧損,水價急需調價。那水價究竟由哪些部分組成,哪些部分需要上調呢?
早在2004年初,國務院就以文件形式明確了城市水價的四元結構組成,即水資源費、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城市供水價格以及污水處理費四部分。對應于水資源稀缺而產生的水價稱為資源水價;將對應于環境修復和補償而產生的水價稱為環境水價;將對應于各種工程投資和服務提供的水價稱為工程水價。
水資源費屬于資源水價,一般以費的形式收取,以后會演化成水資源稅,不需要按照價格進行聽證和成本管理,最終進入政府財政。
城市供水服務價格以及部分城市具有的引水工程價格,屬于工程水價,是以成本和服務為基礎水價,也是其中真正屬于“價格”的那部分,在公眾支付的總價中約占50%,是目前價格和成本監管的重點。2007年7月,國家正式執行新的飲用水水質標準,新標準對飲用水水質的要求由原來的35項指標提高為2012年的106項指標,屆時,對凈水的要求更高,消毒等處理成本也將更大。
各種環境補償性收費,包括污水處理費,則屬于環境水價,環境水價一般是供水公司代收,之后進入了地方政府財政。世界銀行高級環境專家謝劍說,目前,我國僅在極少數的城市對居民消費者征收了非象征性的、切實的污水處理費。據國家發改委數據,36個大中型城市的平均污水處理費為0.67元/立方米,僅相當于實際處理成本的2/3,目前有一半的縣級市未開征污水處理費。
謝劍說,污水處理能力的不足是導致中國水污染問題的主要原因,由于以前生活污水處理費普遍開征不足或未開征,這一部分成為目前水價上漲的重要部分。
——矛盾焦點——
供水成本不透明導致消費者不買賬
相對于水務公司和部分專家關于“成本高而資源價格低,企業普遍虧損,資源急需上調”的說法,消費者普遍不買賬,抱怨自己根本不知道成本高在哪里?
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說,現階段,消費者對于水價上漲有很強烈的抵觸情緒,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供水成本的不透明,以及對自來水公司服務水平(包括水質等)和成本約束機制的不滿。
供水是公共服務,公眾的充分參與在我國主要以聽證會的形式進行。傅濤認為,目前聽證會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
“專業人士都要花上很長時間,才能對水價的合理性作出判斷,讓一個外行的公民,在幾天之內或一天之內對審計報表、成本監審全部了解,是不現實的。目前聽證會材料也基本不對外公布,未能參與聽證會的廣大公眾無從了解聽證會的內容。其實也不需要把水價成本的全部細節都‘透明’給公眾,因為再多的細節,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公眾也看不明白,但至少要有一些關鍵性的服務和成本指標。”傅濤說。
——水價和成本管理之癢——
供水公司人員臃腫卻人均收入高
傅濤表示,為什么水價這個屬于市政公共性質的行業這么難公開成本,是因為政府利益參加其中了。
“其實,水價背后有很多復雜因素,如由于壟斷經營特點,在傳統供水公司普遍存在人員臃腫現象,這些都計入城市供水的成本。但富余人員很大比例源于政府的社會安排和人情安排。調研發現,自來水公司人均收入比當地人員收入一般高出20%,部分中小城市,甚至更高。”
加速折舊主副業利益轉移
“目前,大多數城市供水企業的財務狀況并不好。很多企業雖然賬面虧損,但是經營和福利仍然可以維系在較高的水平上。主要有兩個方式實現這種不協調。一方面是供水企
業通過加速折舊,尤其是占供水資產50%的管網的加速折舊,得到充裕的自有現金,其中一部分用于主業相關設施維護建設,其他則用于支付各種費用,加速折舊使成本增加,一定程度造成賬面虧損。另一方面,一些成本通過協議形式合法轉移進入水務企業的副業公司,大部分水務企業得到副業的補貼,企業通過財務管理,進行合法的主副業相互調節。這些轉移一定程度是由于沒有形成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所造成的惡性循環。”
其他政策性支出計入成本
“我們調研發現,一些城市供水公司迫于地方政府建設的壓力,為其他城市建設項目提供了貸款或擔保,部分亦間接進入了水價成本;也有一些城市為了配合當地政府的引資政策,對定向企業減免了水費,如地方政府招商引資一家企業,優惠條件之一是把其工業用水價從5元/立方米減少到3元/立方米,減少部分不可能由政府承擔,攤入居民水價中;少量城市政府及事業機構少付水費等。這些因素導致的社會成本最終會體現在價格中。”傅濤告訴記者。
“在現行的政府架構下,不公開成本是很自然的。政府的哪個部門公開成本、費用了?都沒有。”傅濤質疑道,水,電、天然氣都是人們生活必需品,不同于所謂的商業機密,關鍵數據必須實施信息公開,讓公眾知道其中的“奧秘”,才能理解和接受、參與。
謝劍建議,應使利益相關者參與到水資源定價政策的制定過程中,并都有機會陳述自己的訴求。聽證過程的透明化和足夠的信息披露能使該過程更有效。水價改革應循序漸進,并應帶來供水和污水處理服務質量以及范圍的明顯改善,避免“調價不調質”。
——被忽視的水質問題——
政府應該加大改善供水水質的投資
一些專家表示,即使上漲了,我國的水價比美國等發達國家要低很多,但網民也質疑道,美國等發達國家提供給公眾的都是直飲水,而我國卻是燒好后,有一股氯氣味的水。據2005年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報告,我國不少城市飲用水源中檢出數十種有機污染物,許多有機污染物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性,對人體健康存在長期潛在危害。
傅濤提醒說,對有“水煮沸后再飲用”傳統的中國人來說,煮沸能祛除了水中的大部分揮發性有機物并殺死病毒和細菌,在一定程度上規避了因為水質問題造成的傷害,但事實上,煮沸后的水并不能完全消除因環境污染而進入水中的溶解性有機污染物和重金屬。
據國際健康醫學研究,水中污染物是通過多種渠道進入人體的,人體所吸收的水中揮發性物質有1/3經過淋浴時由皮膚吸入,有1/3經口進入(包括飲水和食物),1/3在洗滌或洗浴時通過呼吸進入。因此,一旦自來水中存有污染物,對公眾的健康影響可謂是無處可逃。
有關部門調查顯示,目前我國90%以上城鎮水域受到污染,大中城市自來水的源水合格率僅約70%,中小城市水源合格率則更低。
傅濤說,源水污染問題已對用水造成巨大威脅,供水系統中陳舊的管網也難以保障到戶水龍頭的出水水質,即使出水廠的水質達到了標準要求,而入戶水龍頭的水質狀況卻無人得知。因此,想獲得真正健康而安全的供水,必須要有足夠持續的資金支持。除水價上漲外,政府還需加大對供水行業的投資,但目前除了企業外,用于直接改善供水水質的政府財政資金投入幾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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