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也有最低消費?
自來水用得再少,也要按最低標準收費。莆田市涵江區梧塘鎮霞樓村村民劉先生日前致電本報新聞熱線968111反映,他們村每個月的自來水都設了最低消費標準,哪怕使用得再少,也要繳納15元水費,他覺得這樣很不合理。昨日,記者對此進行采訪調查。
29日上午,記者來到涵江區梧塘鎮霞樓村,村民劉先生向記者出示了他近三個月來的自來水費收據,記者看到劉先生9月份用水量為3噸,需繳費15元,10月份用水4噸,同樣需繳費15元。劉先生告訴記者,1噸自來水水費是3元,他們村給每戶村民弄了一個最低限額5噸,超過才按1噸3元錢收繳。全村有近千戶村民,有不少老人和打工的單身男女用水未達到最低限額,但每月仍至少要繳納15元。
霞樓村村委會劉主任告訴記者,村里收水費是分幾個小組包片承包給他人的,由于村里的自來水管網存在漏水的情況,為了不讓承包商虧本,一二十年來一直都設有最低限額15元。劉主任說,現在也很少有家庭用水低于5噸。
記者從莆田市水務集團營銷科負責人處獲悉,霞樓村這種收費情況被稱為底噸制度,市自來水公司前幾年取消了這一制度,目前市區范圍采取的是階梯收費制度,各個鄉鎮用水來自18個自來水廠,收費操作過程與水務集團并無往來。記者了解到,目前,部分自來水廠只是給每個村一個總表,農村的水費收取常規做法就是通過村務公開,將自來水管網等公用損耗的部分平攤到每戶。
莆田市物價局商品價格管理科負責人表示,自來水使用最低限額并不合理,消費者可向當地物價局進行投訴。涵江區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將對劉先生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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