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業環境治理“破冰”在即
一直以來,我國稀土行業小散亂、各自為戰所形成的產業集中度過低的局面始終沒有得到根本轉變,而由此帶來的稀土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也引發了各界的普遍擔憂和質疑,稀土環境問題由此成為制約全行業健康發展的瓶頸。不過,記者1月上旬在采訪中獲得了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具有代表性意義的國內南北兩大稀土集團體系——包鋼稀土和贛州稀土集團在產業整合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性進展,標志著我國稀土行業環境治理“破冰”在即。
資源整合取得實質進展
“2013年12月31日,包鋼稀土控股股東包鋼集團與內蒙古自治區9家民營稀土企業分別簽署了《整合重組協議》。目前正在對這9家企業作財務管理和環保達標等方面的指導和規范。待其達到上市公司子公司的標準后,將作為包鋼稀土的絕對控股子公司,未來符合條件的企業將加入包鋼稀土股份中。”包鋼稀土董事會秘書張日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張日輝告訴記者,該協議的簽署對保護環境、節約資源,促進自治區乃至全國稀土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包鋼稀土將以簽訂整合重組協議為契機,促進內蒙古稀土產業向大型化、集中化、基地化、現代化方向發展,促進稀土產業“三廢”的集中治理和生態建設,發揮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推動我國稀土行業環保水平邁上新臺階。
據了解,近年來,以加強環境保護,集約利用稀土資源為目標,包鋼稀土致力于組建中國北方稀土集團,其方案已經獲得工信部批復。2012年12月,包鋼稀土對內蒙古12家企業實施了整合重組,加上這次整合的9家企業,目前內蒙古只有3家不具備上市公司標準的企業未被列入整合,顯示包鋼稀土對內蒙古稀土上游企業整合重組基本完成。與此同時,包鋼稀土還加大了環保投入力度,計劃總投資22億元的稀土集中焙燒、集中冶煉分離、集中廢水治理的“三集中”項目正在實施。該項目是迄今包鋼稀土最大的環保建設項目,將目前部分稀土企業集中在一個區域,通過調整工藝和新建生產線,一方面運用最新的冶煉分離技術,一方面在生產線建設期同步配套先進環保設施,確保“三廢”達標排放。
贛州稀土集團是代表我國南方稀土資源開發體系的龍頭企業,其對當地稀土礦山的“縮編”整合也取得了實質性突破。近日,環境保護部網站披露,贛州稀土集團稀土礦山整合一期項目環評報告獲得環保部批復。一期整合工程計劃將48個礦山整合為15個,龍南16個整合為4個,定南32個整合為11個。二期整合將包括全南、安遠、信豐、尋烏、寧都和贛縣稀土礦權的整合。環評報告顯示,此次贛州稀土整合項目總投資13.6億元,環保投資估算為5.1億元,約占37.8%,主要用于礦區內歷史遺留廢棄地和采空區生態恢復和采場尾水收集治理。
大集團模式利于環保治理
作為參與《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的資深稀土專家之一,中國有色工程設計研究總院原副院長王國珍透露,我國稀土工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稀土采、選、冶煉分離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三廢”和放射性物質對生態環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國家也為此付出了一定的代價。2011年以來,國家為促進稀土工業健康發展,陸續出臺了一系列相關的環保政策和環保標準,以加強在稀土生產過程中對環境、資源的監管,雖然取得了不少成績,但還未達到預期效果。目前,全國稀土冶煉分離企業有八九十家,但獲得稀土準入條件的僅有30多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環保不達標。
王國珍指出,南北兩大稀土整合獲得突破,使全行業環保治理有望“破冰”前行。大型先進企業整合產能落后的小型稀土企業,這種整合對稀土行業清潔生產是十分有利的。因為行業整合重組后,可以減少礦山開采主體數量,一定程度上杜絕非法盜采、超采、濫采亂挖破壞環境,同時減少冶煉分離廠家數量,稀土產業準入政策、環保標準就容易落實;產能得到有效控制,則又有利于對稀土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大企業有實力提高資源回收率及工藝技術水平,對稀土環保技術整體升級具有重要意義。整合之后,大型企業集團如包鋼集團、贛州稀土集團等可以帶頭實施環保示范工程改造,促進稀土產業的調整和升級,消除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行業無序競爭亂象,把稀土應用推向更廣更高的科技領域,真正把我國稀土的資源優勢充分轉變為經濟優勢,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科學有序發展。
將重組與環保整治相結合
內蒙古科技大學稀土學院院長張胤教授分析認為,稀土行業整合有利于企業實現環保清潔生產。我國雖然是稀土的生產大國,但還不是稀土生產強國。一方面,大部分中小企業工藝技術及裝備落后,對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亂局還沒有根本消除,環保欠賬十分驚人;另一方面產業集中度較低,導致稀土資源量消耗過快、利用率偏低、浪費嚴重,稀土產品環保成本還沒有得到體現。小企業退出市場競爭后,大型企業更容易嚴格執行環保標準和礦產資源法,真正控制資源開采總量和解決環境污染問題,實現清潔生產。
為此,張胤和王國珍等專家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應該把環保整治和行業整合重組工作結合起來,繼續深入開展稀土企業環境保護專項整治;推進企業清潔生產,繼續深入打擊非法開采、違法生產、破壞生態和污染環境行為;發揮稀土龍頭企業改造提升傳統稀土產業的支撐和先導作用,對新整合企業督促盡快實施環保改造;繼續加強稀土生產生態環境保護,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構建現代稀土產業體系。
鏈接
國家稀土行業環保政策和標準(2011~2013)
●2011年4月,環境保護部發布《稀土企業環境保護核查辦法》,意在提高稀土行業環境治理水平。
●2011年5月,《國務院關于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1]12號)出臺,是指導我國稀土行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2011年10月1日,環境保護部發布的《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開始實施。這是“十二五”期間環境保護部發布的第一個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有利于提高稀土產業準入門檻,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2012年7月,工信部發布《稀土行業準入條件》,意在有效保護稀土資源和生態環境,推動稀土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規范生產經營秩序,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2013年1月,工信部發布《關于加快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兼并重組的指導意見》,支持稀土行業中的大型企業以資本為紐帶,通過聯合、兼并、重組等方式,大力推進資源整合,提高產業集中度,基本形成以大型企業為主導的行業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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