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中石油吉林分公司違規排污被罰50萬元
2月12日剛剛從環境保護部獲悉,2013年第四季度,群眾舉報的重點環境案件已經得到處理。中石油、包鋼等企業再涉環境污染案。
記者拿到的處理名單顯示,共有27起重點環境案件,涉及16個省市自治區,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采氣廠、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煉鋼廠、東興能源、呼倫貝爾北方藥業等知名企業均榜上有名。
據環保部介紹,去年12月,吉林省松原市有群眾反映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采氣廠采油污水未經處理直排水坑,廢水廢油隨處傾倒在路邊,污染土地和地下水。
前郭縣環保局在調查取證后,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企業處以50萬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責令該企業對環境污染進行生態修復;將案件移送前郭縣公安局追究刑事責任。吉林省環保廳也督促當地環保部門繼續加強日常監管,對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理到位并執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地下水修復到位、土壤生態修整到位,配合做好刑事責任的追究,向社會公開案件情況和整改情況。
去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有群眾反映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煉鋼廠隧道窯車間環境問題。包頭市環保局對該公司煉鋼廠下達了《環境保護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并約談了該廠負責人。目前,該廠已停止隧道窯生產,并對隧道窯及窯體進行了拆除。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廳督促當地環保部門繼續加強對該廠的日常監管,防止擅自恢復生產并確保隧道窯拆除到位,并向社會公開案件處理和整改情況。
去年10月,江蘇省徐州市有群眾反映東興能源對國家政策置若罔聞,未履行停止生產、居民搬遷、項目擴建等要求;龍山制焦在江莊鎮馬安村建設年產100萬噸搗固焦項目無任何審批手續。
對此,江蘇省環保廳致函賈汪區政府,要求其督促徐州東興能源有限公司嚴格落實環保部門相關要求,一期項目未經環保核準前不得投入生產,二期項目停止建設,加快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確保按期完成。據環保部介紹,江蘇省環保廳當月約談賈汪區政府和徐州市環保局負責同志,要求立即停止徐州市龍山制焦有限公司100萬噸搗固焦項目建設,切實落實環境保護部及江蘇省環保廳的督辦要求。目前,徐州東興能源有限公司一期項目已停止生產,二期項目已停止建設,徐州市龍山制焦有限公司100萬噸搗固焦項目已停止建設。
去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牙克石市有群眾反映呼倫貝爾北方藥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超期試生產,廢水用高壓泵打入地下污染地下水、通過管路排入海拉爾河支流扎敦河,排放惡臭氣體給群眾身體造成傷害,大量抽取地下水導致地下水水位下降。
對此,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廳責令該項目立即停止建設并處罰款;對擅自改變維生素C、青霉素工業鉀鹽和6-氨基青霉烷酸生產線生產規模,且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違法行為,責令其停止建設,補辦環評審批手續,并處20萬元罰款。對其它環境違法行為也分別進行了10萬至20萬元的罰款。目前,該公司已繳納罰款74萬元,拆除了違法排污口。
此外,環保部門還根據群眾舉報,對河北省河間市曙西小區周圍煤廠、水泥攪拌廠、垃圾粉碎廠等企業違法排污;赤峰金劍銅業污染致多人血鉛超標;阿拉善左旗的騰格里工業園區一批化工企業污染嚴重且污染物零處理;江蘇省興化市兆泰金屬材料有限公司違反國家產業政策、批建不符、暗管偷排污水污染環境,導致史堡村成為癌癥多發村;湖北省鐘祥市磷化工污染嚴重,莊稼被污染、村民患癌;賀江流域有不法分子大肆進行土法煉油等問題進行了查處。
在2月11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環保部副部長翟青介紹,對于環境違法案件,環保部創新了一些監督執法手段,“概括起來是‘三不、三直’與聯合交叉雙管齊下。”他說,“三不、三直”,就是不定時間、不打招呼、不聽匯報,直奔現場、直接督查、直接發布,發現問題后授權督查小組隨時發布。所謂聯合就是環保部門聯合公安、城管等部門聯合執法。
翟青介紹,環保部門還借助了無人機、衛星遙感等先進技術擴大督查的范圍和空間。僅2013年,全國環保部門掛牌督辦了1523起環境違法違規案件,聯合監察部門掛牌511起,其中,環境保護部直接掛牌督辦的重大環境違法案件就達7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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