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環保局公布環保罰單:燈塔釀造被罰10萬
青島高新熱電有限公司、青島熱電集團有限公司第三熱力分公司、青島岳海熱力有限公司……一個個被市民所熟知的大企業,在青島市環保局公布的“行政罰單”中,同樣也是被“大手筆”罰款,五萬、兩萬、一萬,除此之外,青島燈塔釀造有限公司被檢查發現未取得環保部門批準的環評文件,被罰款10萬元,成為最新公布的行政處罰名單中,罰款數額最高的一家企業。
2月18日,記者了解到,根據行政處罰最新公布的名單顯示,青島鐵路紅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被檢查發現位于市南區山西路34號的1臺2號75噸/小時燃煤鍋爐二氧化硫煙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為1207毫克/立方米,超過《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罰款人民幣貳萬元,處罰日期為2014年01月14日,執法單位為監察支隊,罰款已履行。
青島熱電集團有限公司第三熱力分公司位于青大一路17號的5號和7號46兆瓦燃煤鍋爐二氧化硫煙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為1360毫克/立方米,超過《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罰款人民幣貳萬元,罰款已履行。青島岳海熱力有限公司位于標山路38號的1臺10噸/小時的燃煤鍋爐二氧化硫煙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為1545毫克/立方米,超過《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罰款人民幣壹萬元,罰款已履行。青島高新熱電有限公司2臺35噸鍋爐需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即分別于2009年和2012年投入生產使用,罰款人民幣伍萬元,罰款已履行。青島雙友服裝水洗有限責任公司,經查實,該單位私設排污管,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生產廢水未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直接從私設的排污管中外排,經監測分析,所排放的廢水中化學需氧量含量為282mg/l,超過《山東省半島流域水污染物染綜合排放標準》3.7倍,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執行情況為未履行。
青島紅星化工集團自力實業公司,經(監測)查實,該單位所排放的生產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濃度為975mg/L,超過國家規定排放標準0.95倍,罰款壹萬壹仟叁佰陸拾元整,執行情況為未履行。
此外,青島燈塔釀造有限公司被檢查發現未取得環保部門批準的環評文件,被罰款10萬元,成為最新公布的行政處罰名單中,罰款數額最高的一家企業。據介紹該企業未取得環保部門批準的環評文件,于2012年3月開工建設位于膠州市杜村工業園的調味品加工項目,2013年5月建成醬油、食醋的前期處理和發酵車間并投入試運行,依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罰款人民幣壹拾萬元,處罰日期為2013年11月20日,執法單位為監察支隊,罰款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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