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亞洲最大雄黃礦因污染關停 千余人砷中毒
“9平方公里土壤水體被嚴重污染、千余名職工村民遭砷中毒”,一座有著1500余年歷史的亞洲最大雄黃礦,因污染嚴重被關停后,給當地留下了諸多后遺癥。而龐大的治理計劃,又面臨著經費政策瓶頸。目前,公益組織正準備助力當地政府,探索一個砷中毒群體的救助模式
“我們知道這些蘿卜可能有毒,但還是要吃,我們買不起小菜!”
2月20日,鶴山村村民吳靜挽起衣袖,在家門口剁了一大盆蘿卜條,并撒上鹽巴腌制起來。“別人都知道我們這里的土壤有毒,菜地里種出來的菜賣不出去,只能自己吃。”鶴山村位于湖南省石門縣白云鄉(xiāng)。
“砷污染導致環(huán)境惡劣,死亡氣息彌漫整個村莊礦區(qū)”,地處白云鄉(xiāng)的湖南雄黃礦,曾在當地創(chuàng)造了經濟神話,但粗放式發(fā)展遺留下來的砷中毒后遺癥,卻也成了當地居民揮之不去的噩夢。
今年春節(jié)期間,《鳳凰周刊》記者部主任鄧飛(微博)在微博中披露了湖南雄黃礦周邊村民砷中毒的情況,一時引發(fā)各方關注。2月24日,鄧飛帶著公益組織“中國水安全基金”等成員,來到石門縣和該縣相關職能部門商討援助計劃,目前雙方已初步達成了共識。而石門縣對礦區(qū)的第一期治理工作已經展開。
“削尖腦袋想進礦”
一塊殘缺不全的某銀行牌子懸掛在墻壁上,房屋的轉閘門銹跡斑斑……
從石門縣城驅車42公里,便可到達湖南雄黃礦區(qū)。記者行走在礦區(qū)街道發(fā)現(xiàn),如今的雄黃礦區(qū)雖然已經日漸蕭條,但是從周圍的建筑上,還能依稀感覺到昔日的繁華。
“因為這里礦產經濟曾經比較發(fā)達,所以,有銀行專門在這里設立了儲蓄點。”陪同記者采訪的鶴山村村民唐勝勇說,銀行儲蓄點設在村莊里,這在當時并不多見。
雄黃,又稱黃金石。在礦中質軟如泥,見空氣即變堅硬。雄黃入藥后有解毒殺蟲、燥濕祛痰功效。同時,雄黃遇熱分解變成劇毒三氧化二砷,也就是俗稱的砒霜。
位于石門縣白云鄉(xiāng)的湖南雄黃礦是我國藥用雄黃唯一產地,也是亞洲目前最大的單砷礦,無論是質還是量均為世界之冠。礦石除供我國使用外,還遠銷世界1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新中國成立后,湖南雄黃礦開始飛速發(fā)展。
石門縣委宣傳部向法治周末記者提供的資料顯示:1950年5月,由湖南省原工業(yè)廳批準籌建,在石門和慈利兩縣交界的白云鄉(xiāng)境內建設起省屬企業(yè)雄黃礦區(qū)。1956年該礦開始利用低品位礦煉制砒霜,并用煉砒爐尾氣生產硫酸和過磷酸鈣。1978年,國家停止雄黃礦的煉砒行為,建起硫酸廠和磷肥廠,1998年改制為湖南雄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5月,公司破產改制,進行了職工和資產置換。2003年8月,經常德市政府同意,重組成立石門雄黃化工有限公司、石門雄黃礦業(yè)有限公司、石門磺廠水泥有限公司、石門永宏機械廠、石門磺廠醫(yī)院。
2009年,石門縣政府關閉了磺廠水泥。2011年,又關閉了雄黃礦業(yè)、雄黃化工。隨之,永宏機械自行關閉。如今的湖南雄黃礦已更名為磺廠社區(qū)。只有磺廠醫(yī)院被以46.5萬元的價格,賣給了醫(yī)院的幾名醫(yī)生,平時負責給礦區(qū)職工和周邊村民看點小病。
60年來,湖南雄黃礦從繁華走向衰落,這個日益敗落的千年老礦漸漸淡出了人們的視野,礦區(qū)的繁華與昌盛只停留在礦區(qū)居民的記憶之中。
“以前能到雄黃礦上班是一種榮耀,年輕人都削尖腦袋想進礦工作。但在那個年代,只有退伍軍人和分配來的大學生才有機會進入這個國有大礦。”在送記者前往湖南雄黃礦區(qū)采訪的途中,出租車司機汪師傅滔滔不絕地講述著湖南雄黃礦的歷史。“那時候這里相當繁華,像一個小縣城似的!”
“上世紀60年代,雄黃礦的效益好得很,他們礦里職工常說,我們是省管國企,你們(石門縣)縣委書記管不了。”石門縣委常委、宣傳部長徐郁平向法治周末記者回憶說。
而家住雄黃礦和山腳煉砒爐之間的唐勝勇,更是親眼目睹了雄黃礦區(qū)由繁榮走向衰敗。“山上的雄黃礦和山腳的煉砒爐之間有條鐵軌通著,工人有時通宵達旦地工作。鐵軌旁是一排排的路燈,把道路照得雪亮。”
如今鐵軌已被拆除,留下了幾座光禿禿的山頭和一片廢墟。
“中毒”的礦區(qū)村莊
雄黃礦在當地創(chuàng)造的經濟神話已成歷史,伴隨而來的砷中毒后遺癥,如今卻成了當地居民揮之不去的噩夢。
在鶴山村五組的一間民房中,79歲的老村支書龔兆輝和妻子胡立珍、小兒子龔玉成正圍坐在桌子旁拉家常。
見到記者來訪,胡立珍老人熱情地端出了一盆柑橘讓記者品嘗。
在切開橘子后,老人忙著解釋說,這是從石門縣城買來的,不是這里種的,不含砷。
老人坦言,自從這里發(fā)現(xiàn)砷超標后,在家里拿東西招待客人是件很尷尬的事。“有的客人擔心我們這里的瓜果蔬菜砷超標,一般不敢在這里住宿吃飯,這幾年來我家走動的親戚都少了很多。”
除了土地被污染外,附近村民的身體健康也正在遭受砷毒侵蝕。
胡立珍向記者透露,他們全家共11人,被查出砷中毒的就有5人,但有的小孩沒去檢查。
長期以來,胡立珍已經切身感受到了“砷”毒的威力。在她的小腿上,塊塊黑斑正是“砷”毒在其體內肆虐留下的痕跡。
“皮膚好癢,用手抓得通紅,涂點藥膏后,會好一點,但過段時間又會復發(fā)。”胡立珍說,因為沒有條件住院治療,每次皮膚發(fā)癢時,她就買“皮炎平”涂一下。“一年下來,要幾十瓶。”
一旁的龔兆輝沉默不語,已臥病在床兩年的他,手指已無法伸直,身體的不同部位長有砷斑;小兒子龔玉成雙目幾乎失明,龔玉成懷疑這與他在礦區(qū)長期從事泥灰搬運工作有關。
“起初是手上出現(xiàn)白點,之后白點慢慢變黑,一到天暖就發(fā)癢,開裂發(fā)爛,流膿水,然后又結痂。”村民龔兆頂伸出右手,記者發(fā)現(xiàn),其右手手掌處有一個宛如黑痣般的黑點。
“這是砷中毒的前期癥狀,如果不及時排砷,就會轉換為皮膚癌。”龔兆頂對記者說。
82歲的覃文繼其腹股溝附近長出一個肉瘤。醫(yī)生說,那是皮膚癌的表現(xiàn)。膿水不斷地滲出,他每天要換兩次褲子,一個月要用上幾大包衛(wèi)生紙。
村民龔兆元指著腹部的幾塊傷口說,他被石門縣人民醫(yī)院診斷為多發(fā)性鮑溫癥,醫(yī)生在后邊加注“屬皮膚癌”。在更早以前,他被診斷為砷中毒。
村民唐勝勇收集了一份有縣醫(yī)院診斷報告和常德市職業(yè)病防治所鑒定報告的砷中毒村民花名冊,這個數字是286人。
唐勝勇稱,他現(xiàn)在最擔心的是一些在當地出生的小孩,至今沒有去檢測體內是否砷超標。
而曾經在雄黃礦上班的一些退休職工,更是成了砷中毒的重點群體。由于礦區(qū)生活的封閉性,這里雙職工家庭尤其多,砷中毒在一些家族中普遍存在。
62歲的女選礦工陳德清,去年剛做過化療,頭發(fā)掉了很多。身體上的傷口像被燒過一樣。她的父母都是礦上職工,而她更是在這里生,在這里長。她的三個子女、她的女婿、兒媳都是“礦上的人”。去年的那次“砷中毒大體檢”,她的家庭中有5人都是砷中毒,她則是皮膚癌。
“平均每年有10多人死亡。最多的一年死了30多個。”磺廠醫(yī)院副院長趙光明從1977年當廠醫(yī)起,整理了一份砷中毒患者的檔案,罹患癌癥和死亡的人數在他的記錄中不斷增加。“1976年至1998年,死亡人數是300多人。”
“2月9日又死了一個退休職工,是肺癌,前段時間我還見著了,沒想到幾天后就去世了。”趙光明嘆息道。
治理遭遇經費政策瓶頸
記者在石門縣相關部門采訪得知,其實,就在雄黃礦被關停后,當地已啟動了污染治理工程。
2011年2月,國務院正式批復《國家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guī)劃》,石門雄黃礦區(qū)作為一個單獨項目區(qū)實施綜合整治。2012年10月,《石門雄黃礦區(qū)重金屬污染“十二五”綜合防治實施方案》開始實施,項目包括歷史遺留砒渣及周邊污染土壤治理,核心區(qū)近8000畝污染農田修復、生活飲用水安全、生態(tài)安全等工程,工程分為四期,工期5年。
按照方案,一、二期為源頭控制,是對原煉砒遺留下來的近20萬噸砒渣及周邊污染土壤進行安全處理,目的是從源頭上控制砒渣的浸出液進入周邊水體和土壤,最大限度地減少砷污染環(huán)境風險。第三期工程,是對黃水溪進行綜合整治。第四期是對污染核心區(qū)近8000畝污染土壤進行修復。
“第一期資金要1400多萬元,第二期資金要1200多萬元,第四期資金最多,預算要13.5億元。”石門縣環(huán)保局黨組成員吳貴金向記者透露,這些礦區(qū)治理資金除了中央撥款外,省和常德市還要有配套資金。
而湖南省人大環(huán)資委辦公室副主任劉帥此前曾向媒體表示,礦區(qū)盡管已被列入重點污染區(qū),但項目資金未完全下達,中科院此前做了治理方案,但由于涉及范圍廣、內容復雜,該方案仍在研究中。
石門縣委宣傳部官員向記者透露,為使礦區(qū)居民遠離砷毒,從2001年開始,石門縣在城郊新建了432套廉租房,相關搬遷工作即將啟動。
雄黃礦區(qū)治理另外一大壓力,則是一些砷中毒退休職工和村民的治療費用問題。
據磺廠醫(yī)院副院長趙光明的統(tǒng)計,在礦區(qū)現(xiàn)存的1300多名職工中,只有700多人納入工傷保險范圍,而在破產后陸續(xù)體檢被查出的那部分砷中毒職工因為沒有工傷保險,目前無法接受排砷治療。礦區(qū)附近的砷中毒村民,更是面臨著無錢就醫(yī)的困境。
石門縣委宣傳部向記者提供的數據顯示,60余年來,礦區(qū)及附近經確診砷中毒者達千余人,其中磺廠社區(qū)累計達808人,鶴山村有400多人,望羊橋村13人左右。
據記者了解,針對礦區(qū)周邊村民砷中毒情況,2003年1月9日,石門縣政府召開專題會議后決定,經診斷為慢性砷中毒的患者,經縣政府核準,一次性補償患者醫(yī)療、喪葬費1000元整;而被診斷為癌癥者,一次性補償1萬元整。
但在唐勝勇看來,這些費用對“驅砷”治療只是杯水車薪。“目前做一次排砷治療費用要3000多元。”
村民“驅砷”費用不能報銷,這也困擾著石門縣衛(wèi)生部門。
“‘驅砷’主要依靠藥物,但排砷藥物至今沒有納入新農合報銷范圍,所以,這方面遭遇了政策瓶頸。”石門縣衛(wèi)生局工會主席杜東初對記者說。
杜東初同時透露,目前雄黃礦區(qū)有200多名危重病人,如果都納入大病保險,需要1000多萬元的資金,而石門全縣目前的農民大病醫(yī)療保險資金總共才1100多萬元。
“石門是省級貧困縣,目前財力有限,光靠石門的財力是無法解決這些問題的。”杜東初說,近日縣衛(wèi)生局已經向常德市有關領導作了匯報,希望上級有關部門能撥出專項資金,解決這個難題。
來自民間的力量
法治周末記者在石門雄黃礦區(qū)采訪時發(fā)現(xiàn),兩個開采雄黃礦的洞口,已經被水泥全封閉。遠處幾個光禿禿的山頭上,只留下了一個煉砒爐和煙囪。在山腳下的一個小水洼里,留有黃綠色的污水。
“這里曾經堆過很多煉砒霜的礦渣,水洼里的水有毒。”唐勝勇?lián)鷳n:“這些毒水不清除的話,滲透出去后,又會污染土地和水源。”
村民吳靜挽起衣袖,正在家門口剁了一大盆蘿卜條,并撒上鹽巴腌制起來。“別人都知道我們這里的土地有毒,菜地里種出來的菜賣不出去,只能自己吃。”
吳靜透露,自從發(fā)現(xiàn)土壤被砷污染后,當地村民基本不種水稻了,改種對砷吸附較低的玉米。“但這些種出來的玉米,外面一些飼料廠家都不收,村民只能自己吃。”
為了繼續(xù)生活下去,當地大量的青壯年都選擇了外出打工。
“我們這邊的人出去,身體普遍比其他地方的人要差一些,有的用工單位很嫌棄。”已被查出砷中毒的唐勝勇感到自己身體很難做體力活,于是他在家里做了一名水電安裝師傅,幫附近職工或者村民安裝水電,賺點小錢養(yǎng)家糊口。
面對惡劣的生存環(huán)境,有的村民提出了整體移民的建議。
但縣環(huán)保局黨組成員吳貴金認為,村民整體移民的難度太大,光靠石門縣是做不成的。
“就算移民了,污染源還是存在,還是要治理。”吳貴金說。
遷與不遷?對這個國家級貧困縣來說都是個難題。
今年春節(jié),《鳳凰周刊》記者部主任鄧飛來到了湖南雄黃礦區(qū),村民砷中毒后又無錢就醫(yī)的狀況令其震驚。之后,他在微博上披露了這一情況,引發(fā)各方關注。
政府為何不救助這些中毒村民?當地對礦區(qū)污染治理工作是否一直無所作為?石門縣政府被推上了輿論漩渦。
“湖南雄黃礦是個國有企業(yè),本來與縣里面是沒有關系的。但這個國企的存在給當地的社會和民眾造成了傷害。”鄧飛認為,縣里面在拆遷和土壤修復方面還是做了很多工作。
2月24日,鄧飛帶著公益組織“中國水安全基金”等成員,來到石門縣政府,與該縣環(huán)保、衛(wèi)生等8家職能部門商討援助計劃,目前石門縣政府和公益組織已初步達成了共識。
鄧飛透露,省里對此非常重視,常務副省長陳肇雄召開了專門會議研究此事。有說法是,石門縣會把砷中毒治療納入到大病醫(yī)保,省里在資金上會給予一定支持。同時,公益組織將在治病、救助方面給予幫助;在土壤修復方面予以監(jiān)督。
“目前全國砷中毒人群約3000多萬,他們在診斷和救助方面沒有標準,所以我們想在石門做個探索,看能不能在這方面做出個模式,以便付諸于其他地方,幫助更多的人。”鄧飛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法律該如何發(fā)力
“地下的財富成就了城市的光榮,滿地的瘡痍帶來了沉重的包袱。”湖南雄黃礦區(qū)的現(xiàn)狀,只不過是我國一些資源枯竭型老礦區(qū)的一個縮影。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全國118個資源型城市中,資源枯竭型城市已達69個,其中湖南占了5個,分別是耒陽、冷水江、資興、常寧、漣源。
這些城市曾為湖南、乃至全國貢獻出了寶貴資源。以冷水江為例,該市依托銻、煤炭等資源,曾創(chuàng)造了10‰以上的經濟總量和7‰的財政收入。然而,經過一百多年的開采,冷水江的地下資源日益枯竭。當地媒體披露,如果繼續(xù)按傳統(tǒng)的能源消耗型模式發(fā)展,“世界銻都”、“江南煤海”很快將無銻可采、無煤可挖。
一個更嚴峻的現(xiàn)實是,資源枯竭型城市普遍面臨開采后的環(huán)境污染問題。雖然從中央到地方對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環(huán)境問題都已十分重視,但限于財政能力、技術能力等方面,很多環(huán)境問題治理進程緩慢。在推進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環(huán)境治理中,法律又該如何發(fā)力呢?
長沙律師曾技芝分析說,雖然目前與土壤污染有關的法律部門眾多,如環(huán)保法、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等對土壤污染的問題都有所涉及,但是這些規(guī)定分散且不具體,沒有針對性。
曾技芝認為,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資源枯竭型城市的法律出臺,特別是針對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態(tài)補償方面沒有配套的法律規(guī)范支持。“雖然各地都在積極進行相關立法,但法律層級較低,針對性不強,大多為政策性文件。”
曾技芝建議,加強對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環(huán)境治理,當務之急是完善與資源枯竭型城市的專項立法。“以專項立法來推動這些老礦區(qū)的環(huán)境治理,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環(huán)境治理就會順暢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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