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流域年內全面實施階梯水價
更新時間:2014-07-01 23:03
來源: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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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七月一號從湘江保護協調委員會獲悉,湘江流域8個地級市在年底前將全面實施居民階梯式水價制度,開展污水處理費和供水水質價格體系改革,實行供水水質優質優價。
2014年是貫徹落實《〈湖南省湘江保護條例〉實施方案》的第一年。根據此前出臺的湘江保護協調委員會2014年工作要點,湘江保護和治理工作將按照“抓源頭、暢河道、建制度”的思路,完成16類工作任務,其中包括:
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格“三條紅線”管理。確立流域內各市、縣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指標體系。完成湘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量分配方案和核定流域水功能區納污能力。全面完成流域內國家水資源監控能力項目建設,實現我省重點取用水戶數據與國家水資源監控平臺對接。啟動省政府對各市政府關于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考核。
按照節水優先的原則,在流域內啟動開展節水型公共機構、節水型社區、節水型企業、節水型教育基地示范建設。繼續抓好岳陽、長沙、株洲、湘潭國家級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啟動編制《湘江流域水資源保護規劃》,修訂湘江流域水功能區劃,建立流域內省級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名錄,完成國家級水功能區確界立碑工作并啟動達標建設。開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立法有關工作。長沙市、郴州市啟動國家級水生態文明城市建設試點實施工作。
強化水域岸線保護,推進河道采砂規范化管理。加快推進湘江岸線保護規劃編制工作,啟動湘江干流和紫溪河、瀟水、祁水、宜水、舂陵水、蒸水、耒水、洣水、淥水、涓水、漣水等11條主要支流岸線保護規劃編制工作。嚴禁湘江長株潭河段庫區內河道采砂,全面禁止非法采砂,取締非法砂場,清除河道采砂尾堆,全面完成河道采砂專項整治驗收,修訂《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試行辦法》。
加快推進湘江流域重點生態功能區、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區生態補償機制。研究設立生態補償專項基金,建立地區間橫向補償制度,推行差別化生態補償,提高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研究建立濕地生態補償制度和建設項目占用水域補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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