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新建養殖場 恐怕不是只因污染
近日,廣東佛山、深圳兩地對防治畜禽養殖污染又有新動作,佛山今后將不再審批新建非規模化養殖場,深圳則更嚴厲直接禁止新建畜禽養殖場。自2013年國務院審議通過《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之后,似乎又要掀起一陣畜禽養殖污染整治之風。z7S中國飼料行業信息網-立足飼料,服務畜牧
據《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顯示,農業污染已經超過工業污染成為水環境的主要破壞者,其中畜禽養殖污染造成的有機污染已相當于全國工業污染的總量,成為我國最為嚴重的污染問題之一。推動畜牧業轉型升級、防治畜禽養殖污染,對此,我表示贊同。但為環保而禁止新建養殖場,難免顯得有點“斬腳趾避沙蟲”。
發達地區不讓養,欠發達地區怕疫病不敢養,規模化發展操之過急,將會帶來一些不良后果。農業部統計數據顯示,我國年出欄大于50頭的豬場占比僅60%,而美國和日本2010年年出欄大于500頭的出欄量占比分別達到97%和92%。養殖業仍然是眾多低收入者的重要經濟來源,禁止養殖不單讓低收入者失去糊口生計,同時影響我國肉類食品的供給保障。由此,眼下急需改變的是解決養殖戶隨意排放的問題,問題未解決,單憑一紙禁令,只會引發新一輪的雜亂違建,重踏今天暴力強拆的路子。與其靠一紙禁令,不如扎扎實實地做好基礎工作,修建環保設施、扶持企業轉型新級、引導落后產能跨界轉行。
一些地方政府只會一味批評畜禽養殖對環境污染的危害,為禁止畜禽養殖業在當地發展,披上華麗的外衣。無論養殖場選址是否合理,排染是否符合標準,一概拒之門外,這種“一刀切”式禁止,顯得多么粗暴和懶惰。
筆者認為,環保只是因素之一,地方政府通常更關心稅收和GDP。地方經濟要發展,個別地方官員追求個人政績,哪個行業能帶動GDP就是“英雄”,就是經濟發展的“功臣”。發達地區寸土尺金,養殖業影響城市形象,發展生態養殖需要大片土地“成本”過高,阻礙城市發展。再者,國家對養殖業實行免稅政策,不單沒有給地方政府帶來效益,反而要地方提供資金補貼。加上近年中央對環保治理越來越重視,環保搞不好恐怕頭上的“烏紗帽”難保,養殖業可謂成為地方官員的煬手山竽。
養殖業污染必須要治理,但只要符合環保標準就不應被禁止,畜禽養殖業為我國近14億人口提供著豐富的肉食資源,繼續發展必不可少。最后套用“竊聽風云3”里的一句對白“土地是用來種,不是用來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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