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環保與“烏紗帽”掛鉤
3月15日上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會見中外記者并回答記者提問。談到環保問題時,他說,治理環境污染要抓住關鍵,今年的要害就是要嚴格執行新出臺的環境保護法。對違法違規排放的企業,不論是什么樣的企業,要堅決依法追究,甚至要讓那些偷排偷放的企業承受付不起的代價。對環保執法部門要加大支持力度,包括能力建設,不允許有對執法的干擾和法外施權。環保等執法部門也要敢于擔當,承擔責任。對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的也要問責,瀆職、失職的要依法追究。環保法的執行不是“棉花棒”,是“殺手锏”。
新《環保法》無疑是目前最有力度的一部環保法,因此被譽為“史上最嚴環保法”——對違法企業,新環保法規定了按日計罰,違法排污處以行政拘留等;對環保監管不到位,規定了9種處罰情形,其中包括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包庇的;而依法應當作出責令停產、關閉決定而未作出決定的,新《環保法》規定在對直接責任人作出撤職、開除等處理的同時,要求監管不到位的主要負責人引咎辭職。
環保問題成為時代之痛,說到底,就是有關執法部門執法不嚴。前不久,《中國青年報》的一篇報道說:在我國環境污染問題根源的認知上,61.0%的受訪者認為在于執法不嚴,60.0%的受訪者認為“企業的污染成本和違法成本太低”。
要真正讓新《環保法》長出鋼牙利齒,成為“殺手锏”,需要解決的問題還有不少。比如,基層環保執法部門的弱勢問題、執法素質和能力問題。新《環保法》賦予環境監察隊伍執法權,然而,由于執法人員的配置上長期不足,恐怕難以勝任今后日益繁重的環境執法工作,可能會陷入疲于應付的局面。比如,執法中的部門協作問題。新《環保法》公布后,山西政法委、環保、公安、監察、法院、檢察院等6部門聯合開展“百日行動”,但山西一位縣環保局局長就抱怨說,聯合執法中不時會發現有的部門沒有派人參加,而當查實的環境違法案件交到其他配合部門的手里后,往往又被一拖再拖,最后不了了之。
更關鍵的問題在于,應把環境保護納入干部政績考核之中,使官員的烏紗帽和藍天青山綠水“掛鉤”。目前來看,這僅僅是在局部地方試點,還沒有成為新常態下事關官員升遷、調任的重要因素。其實,這最厲害的一招,也許是環保法執行中最成問題的一環。
新《環保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如違規準予行政許可;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包庇等,將對直接負責主管的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給予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期待新法在執行過程中,不會對官員的問責“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只有從制度上鉗住官員的烏紗帽,對瀆職、失職的,一個也不放過,藍天青山綠水,才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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