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電“近零排放” 多地政策“趕早”
3月18日,《人民日報》發布消息稱,日前安徽啟動實施了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根據計劃,安徽省將淘汰一批不符合節能環保標準的小火電機組,重點對現役30萬千瓦和60萬千瓦等級實施節能改造;全省新建煤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原則上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排放限值;同時,積極鼓勵現役機組改造后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排放限值,并給予政策支持。
據記者了解,安徽省啟動此次行動計劃,主要是為了貫徹落實2014年9月12日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保護部和國家能源局三部委聯合印發的《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以及《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分解落實煤電節能減排升級改造目標任務的通知》要求。根據上述文件,我國將在2020年前實現煤電新一輪的節能減排改造。其中,在減排方面,明確要求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接近或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
據不完全統計,包括安徽省在內,目前我國已有3個省份制定了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其中,江蘇省發布《江蘇省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明確到2018年年底,江蘇省1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機排放標準(即在基準氧含量6%的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河南省發布《2014-2020年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明確到2020年全部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機排放標準。
燃煤機組排放標準達到燃氣輪機排放標準,又被稱為達到“近零排放”。日前公布的《安徽省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5-2020年)》,也做了類似規定。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最早制定燃煤發電機組達到燃機排放標準計劃的是浙江省。該省早在2014年8月7日即印發《浙江省統調燃煤發電機組新一輪脫硫脫硝及除塵改造管理考核辦法》,其中要求,2017年底前,所有60萬千瓦及以上省統調燃煤發電機組實現煙氣清潔排放,即達到《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中的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標準:在基準氧含量6%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大于5、35、50毫克/立方米。可以看出,這一標準不僅在時間上要早于三部委聯合發布的行動計劃,在煙塵排放標準方面也更加嚴格。
2014年12月31日,浙江省印發《浙江省2014-2017年大型燃煤機組清潔排放實施計劃》,將達到燃機排放標準擴大至30萬千瓦機組。根據計劃安排,到2017年浙江全省54臺30萬千瓦以上機組共計3273萬千瓦按燃氣輪機組排放標準實施清潔排放改造。
2015年浙江省政府工作報告顯示,2014年浙江啟動實施了20臺燃煤機組“近零排放”技術改造;2015年浙江省要求,50%的省統調燃煤機組啟動實施“近零排放”技術改造,30%實現“近零排放”。同時,浙江省2015年將制定實施“燃煤電廠‘近零排放’技術改造三年行動計劃”,力爭到2017年,全省所有燃煤電廠和熱電廠實現清潔排放。至此,浙江省“近零排放”標準適用范圍覆蓋至所有燃煤發電機組。
從時間上來看,浙江力爭在2017年實現所有機組“近零排放”,江蘇設定在2018年完成,均早于國家規定的2020年這一時間節點。在節能方面,安徽公布的行動計劃要求到2020年底,現役煤電機組改造后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05克/千瓦時,這一目標要比國家目標低5克/千瓦時。可以說,為了大氣環境治理、落實節能減排政策,各地也是蠻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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