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水青山與“烏紗帽”掛鉤
想保頭上的“烏紗帽”?那得先把環境保護工作干好!從今年3月份開始,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在全市率先啟用干部監督考核工作新指標:將環保工作納入全區領導干部監督考核體系。這也意味著,對綠水青山不負責的領導干部,在考核任免等方面將被廬陽區組織部門說“不”。
據悉,依據新《環境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國家實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對本級人民政府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負責人和下級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的考核內容,作為對其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在此基礎上,中共合肥市廬陽區委近日印發了《關于建立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為切實落實環境保護各方責任,有效推動環境保護工作和生態文明建設,廬陽區在全市率先建立環保與組織人事部門干部監督考核工作聯動機制,干部考核體系將更多地關注資源與環境指標,關注老百姓的環境權益,讓官員頭上的“頂戴”與青山綠水藍天“掛鉤”。
此外,廬陽區將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轄區重點環境問題和各級干部履行環境監管職責情況,區環保局每季度填寫《干部監督信息交流報送表》報送區委組織部,通報環境監管過程中存在的失職、履職不到位等問題,重點考察干部“執行環保法律法規、轄區環境質量監管、生態廬陽和循環經濟建設、環境綜合整治情況、公眾滿意程度”等方面的情況,建立環境保護行政問責制。而且,廬陽區將結果作為組織部門評價和選拔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對環保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一律不得提拔;因工作失職導致轄區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事故,或對環境違法行為處理不力的干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廬陽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將進一步落實大環保監管體制、提升環境保護工作社會參與度。今后,環境監管不再是環保部門“孤軍奮戰”,環境保護的“觸覺”將延伸至全區各級各部門各單位,發動大家群策群力保護生態環境。而把對干部考核的外在約束轉化為干部主動關心環境質量的內在自覺,也將有力推動廬陽區環保事業的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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