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環保法治重器向污染宣戰
自1978年《憲法》規定“國家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首次將環境保護上升到憲法層面以來,伴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理念的深入,我國環境保護法制建設步伐不斷加強。
陜西的生態環保法治之路,從起初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辦法,到首創《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再到治污降霾新形勢下在全國率先出臺《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路愈加寬廣,體系也愈來愈成熟。
多個“首次”陜西環境法治的生動實踐
“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在陜西,省委書記趙正永曾說過,法治陜西前提是法,關鍵在治。要加強資源和環境保護專項立法,發展綠色、循環、低碳經濟,下決心打好治理大氣攻堅戰,推進重點流域區域環境治理,讓三秦大地成為3700萬人民安居樂業、順心滿意的幸福家園。省長婁勤儉也表示,加強環境立法工作,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是生態文明建設的根本保障。
陜西在環境立法上歷經多年探索,頒布了一系列旨在保護秦嶺、渭河、漢江、丹江等重點生態區域和強化環境突出問題治理的地方性法規或行政規章。“十一五”以來,我省環境保護立法工作步伐加快,一年一個臺階,先后出臺九部地方性環保法規,為推進污染減排、防治污染、保護生態環境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撐——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陜西省漢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對保護漢、丹江水質環境,保證水資源的有效利用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在全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確立了環境監理制度;
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的《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立法,也是我國第一次為一座山脈立法;
2007年9月27日修訂的《陜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氣開發環境保護條例》規定的清潔文明井場制度,為我國大陸石油開采環境污染問題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陜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條例》,對保護水資源,改善水生態環境起到重要作用;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是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印發后全國首部地方性法規,《條例》中的諸多創新,受到環保部的充分肯定,并全文轉發各省學習借鑒;
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陜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條例》是我省第一部放射性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在管理體制、監管措施和手段等方面有較大創新和突破。
一部部的法規和條例,陜西在生態環保領域的法律體系不斷健全和完善。我省新常態下的環境法治,有力更有為。
因時因事生態文明的陜西法治創新
2012年冬的一場“霾”,使西安所在的關中城市群成為全國大氣污染最嚴重的地區之一。加快霧霾污染治理立法工作,一時成為一項迫切的民心工程。2013年底,《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應聲出臺。
當事而立法,因時而制禮。環保實踐中的新問題、新實際,推動著我省環境法治的不斷完善。
針對我省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強化煤質管理,《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中首設燃煤總量控制制度,制定本省清潔能源發展規劃和燃煤總量控制計劃;
針對我省渭河流域水環境污染、水土流失等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出臺的《陜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條例》規定了渭河流域總量控制、排污權有償使用、水污染補償等制度。
同時,針對現有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重行政命令措施、輕環境經濟政策,重工業污染控制、輕生活、農業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存在“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現象,我省在立法中注重通過環境經濟政策、環境管理制度來保護環境。近年來,我省結合自身實踐,在立法中完善了生態補償機制,體現了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付費的原則。通過設定排污許可證、排污權有償使用及交易制度、總量控制制度,對污染減排起到積極作用。
立法需有改革的擔當和創新的精神。我省在立法中大膽創新,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來解決環境問題。如《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確立的環境監理制度,對防止建設項目施工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落實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措施起到了積極作用。《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中首次在地方性法規中引入環境公益訴訟、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機制;首次對拒不改正違法排污者實施按日連續處罰;首次對環境監測等技術服務單位弄虛作假給予處罰。這些創新,形成了我省治污降霾工作組合拳。
公眾參與法治為民的陜西環保理念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
我省在立法中強化公眾參與,將每次修改后的草案上網公布,還將有關立法草案說明、草案審議的情況公之于眾,調動公民參與立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邀請專家參與立法。《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在起草修改中,就召開征求意見會、論證會、集中修改會28次,每修改一次都上網公開征求全社會意見。此外還注重實地調研。《陜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氣開發環境保護條例》修訂中,在陜北開展了為期3個月的實地調研,吸收了延安、榆林市近年來一些好的作法,同時借鑒了山西省煤炭開發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經驗,在加強對企業開采過程中的環境監督、對礦區開采造成的地質災害進行治理等方面,均很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同時,主動回應公眾的環境訴求,在立法中充分體現群眾意愿和要求,維護人民環境權益。近年來,我省以解決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焦點和難點問題為出發點,針對“一山(秦嶺)、二水(渭河和漢丹江)、三大板塊(陜北、韓城、銅川)”存在的區域流域突出環境問題以及大氣污染問題開展立法。當2012年冬季霧霾天氣受到社會高度關注時,我省積極收集研究相關法律法規和資料,先行對大氣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可能涉及的主要問題進行調研,在省委專題會議決定制定《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后,在一周時間就起草了137條上萬字的初稿,使得該條例在當年就審議頒布,為全面改善大氣環境質量、讓人民呼吸上清潔的空氣奠定了法律基礎。
集民意,匯民智,公眾參與強化公民信法,公民信法也印證著立法的質量和法律法規的有效落地。2011年至2013年,全省共受理環境投訴案件64330件,其中省環境執法局直接受理2000件,全部辦結,辦結率100%。
執法維權美麗陜西的法治成效保障
近年來,我國共頒布環境保護法規條例30多部,我省頒布環境保護法規條例10部,這些法律法規條例的出臺,對于依法保護環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依法行政,執法監管,有效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與優化,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我省持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圍繞火電、水泥、重金屬等重點污染減排項目,相繼組織開展了“渭河清水行動”、“三河一區”、工業園區、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控設施、重金屬排放企業、水泥、煤炭、涉水企業和建設項目“三同時”等專項執法檢查。并針對日益嚴重的霧霾天氣,開展燃煤電廠、水泥、焦炭等行業執法檢查以及排污費稽查,就影響大氣環境質量的各類污染因子全天候巡查、暗查和拉網式排查。為保障渭河三年行動方案有效落實,還組織沿渭五市一區對渭河流域86家重點工業污染源,408家渭河流域畜禽養殖場及新河、皂河沿岸、西咸新區工業企業進行專項檢查。
農村的環境監管也在不斷加強。針對農村地區存在的水源、大氣、土壤和畜禽養殖業污染等問題,圍繞農村連片環境綜合整治,我省先后組織開展了湖庫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畜禽養殖場、秸稈禁燒等專項執法檢查,對存在環境問題的企業進行了綜合整治,對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的企業進行掛牌督辦。經過幾年的探索,建立了一套較為系統的農村環保執法方式并收到顯著成效。一些農村長期存在的環境污染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群眾環境意識有了明顯提高。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良好的法治是環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助推器。隨著我省環境法治進程的加快、法治體系的完善和各項制度的落地,陜西正在逐步邁入“藍天時代”。今年1—10月,關中各市空氣質量平均優良率已達到64.1%,渭河225個治理項目中,已實施213個,占項目總數的95%,已完成177個,占項目總數的79%。渭河干流化學需氧量平均濃度較2011年同期下降35.6%,氨氮下降了47.1%……青山綠水、美麗鄉村、生態和諧,美麗陜西正待“夢”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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