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提早部署大氣污染冬防
從2015年10月15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間,天津市要求全市各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在已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做好燃煤、揚塵、工業、機動車污染防治等8個方面工作。
“美麗天津·一號工程”指揮部日前下發的《關于加強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做出了這一部署。
據悉,天津市冬季空氣污染主要呈現3個特點:
一是煤煙型污染特點明顯。從2014年監測數據看,天津市采暖季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是非采暖季的1.42倍。根據顆粒物源解析結果,燃煤對全市冬季PM10、PM2.5污染貢獻率分別為42.3%、43.3%,分別是其他季節平均水平的2.2倍、2.3倍。
二是氣候干燥易發揚塵污染。天津市冬季氣候干燥、降水量大幅減少,又不便于水洗作業,導致道路積塵量增高,施工工地、裸地、堆場更易隨風起塵。
三是重污染天氣集中高發。2013年以來,天津市共發生六級嚴重污染天氣17天,全部集中在采暖季;共發生五級重度污染天氣77天,其中采暖季50天,占比65%。
針對全市冬季大氣污染的特點和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通知》確定了8方面主要工作:
一是切實落實責任。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負總責,強化鄉鎮、街道大氣污染防治屬地管理責任,在冬季供暖前把大氣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各項任務要求落到實處。
二是治理燃煤污染。加快燃煤鍋爐改燃治理進度,確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燃煤鍋爐改燃關停任務,全面完成燃煤鍋爐環保設施維護和檢修。從11月1日起,每半個月向社會公布爐前煤抽檢結果和處罰情況。
三是治理揚塵等面源污染。施工工地嚴格落實“五個百分之百”揚塵防治要求,嚴把渣土運輸準入關、道路運輸關和污染處罰關。
四是治理機動車污染,嚴格機動車及油品標準監管,嚴格開展新車環保一致性核查;對重型柴油車及非道路機械開展全面排查和專項執法檢查。
五是監督工業企業達標排放,全面加快工業污染治理進度,確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60套化工石化行業生產裝置揮發性有機物在線檢測和修復及22項重點工業企業脫硫、除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任務。
六是應對不利氣象條件,切實加強空氣質量預警預報,逐日、逐周、逐月對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分析研判。
七是強化環境監督執法,10月至12月間,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冬季大氣污染執法百日行動,嚴查各類燃煤設施、工業企業、重型柴油車、施工工地和混凝土攪拌站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違法行為。
八是嚴格考核問責,加強對全市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的督導檢查,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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