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設置五個月冬防特護期
湖南省長沙市政府近日發布了《長沙市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特別防護期工作方案》(以下簡稱《特護期方案》)。《特護期方案》確定,2015年10月~2016年2月為長沙市大氣污染防治特別防護期。
據悉,長沙將通過嚴格控制燃煤污染、嚴格控制涉氣工業企業污染、強化機動車尾氣污染治理、嚴格控制揚塵污染、嚴格控制其他污染五大措施,保護長沙市藍天白云。
長沙市副市長李蔚要求,全市各級相關部門要落實責任,居安思危,思想上決不能麻痹大意,要堅守環境保護底線,全面落實各類專項整治、環保百日攻堅項目,為全市環境質量穩步提升作出新貢獻。
從最直接、最嚴重問題入手,切實改善空氣環境質量
“截至12月1日,長沙市空氣質量優良率為71.9%,空氣優良天數為241天,與去年同期相比,優良率提高了8.9個百分點,優良天數增加30天。”長沙市環保局局長付旭明介紹說,特護期內,長沙市將從影響空氣環境質量最直接、最嚴重的問題入手,努力減少秋冬季節重污染天出現的頻次,降低空氣污染程度,最大程度地控制和減緩大范圍、長時間重污染天造成的危害,切實改善空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據悉,長沙市將進一步強化環保與公安聯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嚴厲查處銷售不合格車用油品的違法行為和成品油經營企業的違規行為,加大機動車尾氣定期檢測力度。長沙市公安局將采取電子抓拍和人工取證的方式,對無綠色環保標志機動車進入限行區域的行為嚴格依規處理。特護期內,除重大節日或長沙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重要活動(遇重度污染天時,重大節日或重要活動取消燃放)外,長沙市旅游局停止每周六晚橘子洲煙花燃放活動。
遇重污染天單雙號限行,中小學幼兒園或停課
據悉,根據特護期工作實際,在執行《長沙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有關措施的基礎上,《特護期方案》增加了暫停渣土運輸、重點企業限產停產、機動車限行禁行等應急響應措施,加強應急響應。
根據空氣質量指數,對空氣重污染的預警分為三級:Ⅲ級(黃色)、Ⅱ級(橙色)、Ⅰ級(紅色)預警,Ⅰ級為最高級別。
當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時,開展機動車上路執法,暫扣尾氣排放超標的機動車;全市停駛60%公務車;對城區內大型貨車進行遠引分流,從嚴控制城區內的大型貨車數量;城區內停駛黃標車(特種車輛除外);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新能源車輛和特種車輛除外);對重點涉氣企業分別實施限產、停產措施,確保工業煙(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減60%以上;停止全市與建設工程有關的生產活動;擴大水洗作業范圍,城區道路灑水不少于每日3次;對全市中小學校及幼兒園停課;根據氣象條件實施高炮、火箭等人工增雨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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