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土壤環境污染現狀及調查評估技術分析
隨著近年來環境污染的加劇和各種有毒物質以及廢棄污染物的增多,我國的土地環境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危害并有不斷擴大的趨勢。所以,建立一套完善的檢測土壤環境的法律法規以及土壤環境監測體系,對于改善土質,減小土壤的污染范圍,提高作物的產量和品質都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文章主要結合污染實例探討了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并提出了相關治理修復建議。
1、土壤環境污染現狀
土壤的污染物包括:無機物(酸、鹽、堿和重金屬);化學肥料;放射性物質;有機農藥;寄生蟲、病毒、病原菌;污泥、礦渣、煤粉灰;有機廢棄物。我國的土壤質量近幾年來一直在下降,除了發生一些常見的沙化、鹽堿化以及水土流失等生態的惡化外,還有農藥等有機污染物,這些土壤污染物廣泛集中在城市的工礦區、交通線路和城市近郊,越來越多的城市污染物使土壤的壓力已經不堪重負。土壤環境的污染大大加劇了土地資源的短缺,尤其是在城市建設快速發展占用了大量的耕地的同時,越來越嚴重的土壤污染問題使得土地資源的短缺現狀越來越讓人擔憂。
嚴重的土地污染問題導致我國農產品的出口受到了嚴重影響。在經濟快速發展的東部地區,在土壤中檢測出的有機污染物多達60余種,而其中的將近三分之一的難降解的有機物對土壤的有毒性影響較大,導致土壤中毒性始終存在,這些有毒物質通過生物的生長過程使有毒物質進入到植物體內,導致了大批農產品在出口時受到嚴重影響,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農產品的出口量,從而使作物產區的經濟嚴重受損。
2、土壤污染治理實例分析
2.1場地概況
某沿海城市一船廠,占地面積約為186700平方米,政府決定在此地興建一個主題公園,為了支持這個主題公園項目計劃,政府決定提供填海土地、相關基礎設施和用地設施。為此,政府必須對此船廠進行拆遷工作。
2.2土壤調查的技術要點
合理制定采樣方案,具體包括如下內容:擬定具體的采樣位置、現場樣本采集、確定檢測方法、擬定樣品數量、描述采樣過程等等。
(1)采樣布點要點。在采樣布點時,可根據不同的場地條件選擇相應的方法,如污染分布相對比較均勻的場地可以采用隨機布點法;潛在污染較為明確的場地則可采用專業判斷法;污染分布不均勻或是污染分布范圍較大的場地,可以采用分區布點法或系統布點法。本案例中采用的是分區布點法,在廠區的平面圖上按照50m×50mm進行單元劃分,每個單元格內布設1個采樣點。
(2)采樣方法。在采樣時,可將土壤分為兩層,即表層土和深層土,并按照場地的實際情況確定采樣深度,若是場地條件相對比較復雜,則應當多分幾層進行采樣,這樣能夠使檢測結果更加準確。本案例中分三層進行采樣,即表層土、中層土和深層土,各層的采樣深入分別為表層0.5m、中層1.5m、深層3m,共采集樣品96個。采樣設備也需要結合場地條件進行選擇,并遵循合理適用的原則。如果是對原狀土進行取樣,則應當按照土壤類型及污染物理化性質等選用如下設備:劈裂采樣器、套管采樣器或是活塞采樣器。當需要對含有揮發性污染物的樣品進行采集時,應當減少對樣品的擾動,不得對樣品進行混合或均質化處理。樣品采集完成后,應當按照污染物理化性質選擇合適的容器進行保存,有機污染土壤的樣品應當在4℃的條件保存與運輸。
2.3土壤檢測結果
由相關的檢測結果得知,在該場地上存在苯、氯苯、硝基苯,雜填土與粉質粘土層的污染相對比較嚴重,粉砂夾粉土層的污染比較輕,最大濃度出現在場地的正中心,該區域原為第二生產車間,主要生產的產品為硝基苯。
2.4土壤修復對策的對比與選擇
在選擇土壤修復方案時,應對如下因素進行綜合考慮:對人體健康與環保的要求、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治理效果的有效性和持久性、總體費用、周邊居民的接受性。結合該污染場地的基本特征以及污染物的具體特點,并對目前較為常用的土壤修復技術進行分析,適用于該場地土壤修復的技術有以下幾種:化學氧化技術、生物通氣技術、焚燒法、換土法。需要著重闡明的一點是,在啟動大規模土壤修復工程前,必須對擬定采用的修復技術進行現場試驗,同時要對技術的經濟性加以評估,只有確保所選用的技術各個方面均符合要求,才能進行具體的方案設計。
3、對土壤環境治理的建議
3.1構建場地污染修復監管體系
各政府部門應加強溝通,各司其職,形成監管合力。工業經濟主管部門要根據工業布局調整,及時向國土、規劃、環保等部門通報工業企業搬遷和關停并轉情況;環保部門要把工業企業原址場地污染狀況調查納入污染普查的重要內容,建立監測網絡,完善監管機制,為分類管理、科學處置奠定基礎;國土、建設、規劃、環保部門,要嚴把工業企業原址開發利用審批關。
3.2建設污染場地健康風險評價體系
污染場地健康風險評價應從人體攝取污染物的途徑及機理、污染物對人體產生不良效應的劑量、污染場地背景資料、污染狀況、毒性評估、污染風險估算等方面對污染場地的健康風險進行評價,計算基于健康風險的土壤污染修復限值,從而為建立相關修復標準提供依據。
3.3建立健全場地污染防治法律法規體系
完善我國場地污染防治立法,一是制定專門的場地污染防治法,著重解決場地污染的整治問題;二是修改完善現行不適應場地污染防治的相關法律法規;三是針對場地污染源的實際情況,制定新的污染防治單行法。
3.4制訂場地污染修復標準體系
將場地污染修復和土地再開發利用結合起來,根據土地的未來用途確定土地整治和修復的目標,建立適合不同土地利用類型的污染修復標準。地方政府可依據當地污染影響的實際情況,發布和施行更為嚴格的地方標準,加強污染場地管理。
4、結語
因為土壤污染的不可逆轉性與隱蔽性,在環境污染中是極為嚴重的問題之一,必須引起我國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應該有效及時地治理土壤污染。我國在土壤環境管理方面也是極度缺乏,至今還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借鑒一些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有效管理制度,完善各種環境保護法規,從行政上和立法上共同支持土壤污染的管理與治理。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