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不合格”的鄭州,為何政績考核“優秀”?
河南修改后的官員政績考核體系,GDP繼續獨大,環保在官員政績考核中仍處于邊緣位置。
7月16日至8月16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河南省開展了環保督察。11月15日,督察組反饋了督察意見。意見中有個細節——2015年,在全省環境保護責任目標考核中,鄭州市考核結果為未完成,但在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中,鄭州市考核結果為優秀。
明明環保考核“不合格”,在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中卻能拿到“優秀”,這樣的結果不免讓人愕然。相關部門一再要求大幅增加生態考核在政績考核中的權重,為何地方政績考核仍然對環保反應不靈敏?
這個問題,從相關考核標準上可以找到原因:根據《河南省市縣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評價工作辦法》,“生態環境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只占到了18%的權重,這還是針對鄭州這樣的發達地區,對于人均生產總值在3萬元以下的地區,“生態環境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只占到了16%的權重。
相對應的是,“經濟規模質量效益”的權重高達50%,也就是說,河南修改后的官員政績考核體系,仍然換湯不換藥,GDP繼續獨大,環保在官員政績考核中仍然處于邊緣位置。
而且,即便這五分之一不到的環保考核權重,能否準確量化,還是個未知數。在目前的政績考核中,常常存在信息扭曲的問題,有些部門內部可能有幾套數據,上報的是一套,內部掌握的又是一套,之前媒體就報道了一些地方在環境監測中數據造假的問題。所以,環保不合格的地方,通過考核成為環保優等生,并非不可能。
治污先治官。治官,依靠的是政績考核體系,雖然近些年來,幾乎每個地方都表態稱大大增加了環保在政績考核中的權重,甚至豪言將環保和官員烏紗帽掛鉤,但從目前各地環境違法依然泛濫,大氣和水污染依然惡化的現實看,一些地方政績考核體系的改革,難言成功。
所以,官員政績考核體系還有繼續改革的必要,環保在考核中的權重還應提高,環保的一票否決制度當實至名歸。無論經濟發展的數字多鮮亮奪目,只要環保目標考核不合格,地方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就應視為不合格。同時,為防止政績考核中造假舞弊,地方考核不能只看地市上報的數據,而應對照國控、省控環保數據;要實現考核部門與其他單位的信息互通,增加數據造假的難度;每個地方的政績考核打分表也應走出密室,見一見陽光。
另外,考核部門要建立起政績考核的公示制度,不僅要告訴民眾地方部門及其官員在每個考核項目的具體得分,這些得分的依據是什么,也要詳細說明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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