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香港的經驗和教訓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對垃圾分類作出詳細規定。
在生活垃圾迅速增長,環境隱患日益突出的當下,如何應對“垃圾圍城”的威脅已經成為城市發展的重要議題。
多年來,素有“東方之珠”之稱的我國香港也一直在與垃圾分類“較勁”。這座面積小、人口多的繁榮都市,試圖通過立法立規、宣傳教育、模式創新等多種方式保衛生態環境的和諧。在這一過程中,有成效,也有挫敗,嘗試還在繼續。
香港的經驗,能帶來什么樣的啟示?
惜物減廢,教育滲透
在地少人多的香港,垃圾處理主要通過堆填和回收再處理兩種方式進行。其中,約63%的垃圾以堆填方式處理。但是,平均每人每天棄置1.3公斤的垃圾,整個城市每天超過9千噸的總棄置量,給香港的垃圾處理帶來了嚴峻的考驗。
為此,香港政府出臺了諸多政策,結合社會環保組織的力量對民眾、學生進行宣傳教育,讓垃圾處理的正確方式滲透進人們的日常生活。
比如香港環境保護署在2013年公布的十年廢物管理藍圖——“香港資源循環2013-2022”,就以“惜物減廢”為重點,制定了一個清晰的十年目標,建立“減費、收費、收集、處置及棄置”的綜合管理系統。
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政府推行了“綠在區區”計劃,在全港每區都設立一個結合環保教育,同時又可以協助社區回收資源的設施,公開招標,由一些公益團體進行營辦。
“綠在東區”就是其中的一個項目。負責人表示,人們往往存在誤解,認為垃圾分類就是單純把垃圾分門別類,但實際上,有些“垃圾”放到恰當的地方就是可以再利用的資源。因此,垃圾分類,其實也是一次資源再回收。
據了解,負責的公益團體會“主動出擊”,聯系社區里面不同的單位,比如小區、學校及其他組織,幫助協調回收如廢棄玻璃、電池、節能燈、衣服等,再將這些物料統一整理運輸至處理中心進行妥善處理。
為了讓居民對安全、衛生問題放心,項目推廣了“干凈回收”的概念。也就是說,回收的物料會經過篩選,確保干凈整潔。收集之后一達到足夠數量,就會盡快送去適當的回收再造設施進行循環再造,不會長期堆積。若在回收過程中發現尚可使用的東西,項目組則會送到相關服務機構,轉送給有需要的人。
垃圾分類,其實是整體環保理念指導下的正常行為。因此,除了在單一環節上做文章,香港政府還特別注重年輕一代的整體環保素養。
從牙牙學語的幼兒時期,到即將步入社會的大學時代,香港環境保護署與教育局為各個年齡段的學生精心設計了程度各異的教育計劃,旨在將環保理念“從娃娃抓起”。
令人欣喜的是,中小學時期種下的“環保種子”,到了大學階段就可能“發芽開花”。
此前,香港城市大學的三名學生就因參加公益實習計劃,研究提升香港垃圾分類回收的方法。他們受到外國興起的“微推”概念啟發,決定找出一種簡單方法告訴人們回收箱的位置,讓人們棄置垃圾前三思。
他們做了一個簡單的實驗,在教學樓一層的垃圾桶旁放置了指示最近的回收箱位置的路牌,并于垃圾桶上放置寫上“香港堆填土地告急”的實地圖片,及印有可回收物的警告標志。實行上述措施后,僅一周后回收箱的回收率便增加了約30%。后續,香港城市大學表示將繼續招募學生進行研究,探討該方法在街道、商場的應用可能。
源頭分類,道阻且長
在“惜物減廢”的號召之前,香港就意識到源頭治理的重要性。
早在2005年1月,香港就推行了“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同時編寫了《住宅樓宇廢物分類源頭指引手冊》配合“計劃”的運行。同年12月,香港政府又發布了《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要求建立垃圾收集與分隔系統,解決回收物料的銷路,以杜絕“分類收集、混合處置”現象。
改變從市民身邊的垃圾桶做起。
據悉,“計劃”推行了多種便民的回收設施,包括收集桶、掛墻架、多袋式收集袋(塑料袋、尼龍袋、帆布袋等)、盒子(金屬盒、塑料盒、紙盒等)及其他垃圾分類回收桶。金屬和塑料的回收主要采用三色分類回收桶和彩色膠帶地面分區收集,廢紙的回收可采用三色分類回收桶或者掛墻架。
小區和樓宇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不同回收設施的組合,自行安放在合適的位置。空間充裕的樓宇可采取“隨時放置,隨時收集”的方式,在各樓層的垃圾房或其他指定收集處設置分類回收設施,居民可隨時分類放置,清潔公司可隨時收集。
當空間狹促的樓宇或樓層只能設置一個垃圾收集桶時,則采用“分時放置,分時收集”的方法,即每周按指定日子,分別收集不同種類的回收物品。
該計劃的最大特點是政府將物業管理公司作為主要合作伙伴,讓物業管理公司在政府與居民之間起到橋梁作用,在每層樓“度身訂造”最適合的垃圾分類和回收模式。
但是,也有人表示,這樣的規劃只是“看起來很美”,實際操作卻難以維系。
有媒體實地探訪發現,盡管三色垃圾回收箱上分別寫明了“只準許放入廢紙”、“只準放入塑料廢膠”、“只準放入金屬廢料”,但實際打開一看,每個箱內還是各色垃圾混雜。工作人員稱,遇到這樣的情況,由于人力有限,也只能“隨它去”。
也有市民質疑稱,就算從源頭做好了分類,負責收運垃圾的車輛是否能夠做好“接力”,也是一個問題。
香港環保業職工會理事長陳培浩坦言,市民在家里把垃圾分類,但由于欠缺回收渠道,結果可回收的物品最終還是當垃圾被丟棄在堆填區,反映出了香港目前垃圾回收配套的不足。
試點收費,路在何方
諸多舉措實行后,由于收效不如預期,香港政府也在不斷嘗試推行新的政策。
經過長達二十多年的醞釀,香港政府日前公布了都市固體廢物征費的建議實施安排,向廚余、紙料和塑料為首的固體垃圾“開炮”。
屆時,根據政府建議的垃圾“按戶按袋”收費模式,市民須使用指定垃圾袋才可棄置廢物,以一個3人家庭為例,每天使用一個15公升的垃圾袋,便須付1.7港元。此舉最早有望于2019年下半年在全港實施。
香港政府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推行都市固體廢物征費可提供經濟誘因,推動市民改變行為,從而減少整體廢物的棄置量。為配合收費計劃的實施,政府會加強在回收方面的支援。針對三類主要的回收物,即紙、膠和鐵,政府計劃向相關樓宇提供更多的回收桶,以及將公共空間的回收桶與廢屑箱的比例提高。
不過,社會各界對此舉一直頗有爭議。
有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官員曾公開表示,垃圾收費“可能會擾民”,政府應著力“資助屋苑設置處理廚余的機器及垃圾收集站,幫助居民推行垃圾分類”。
此外,也有綠色環保組織人士認為,垃圾收費若太低可能不起作用,但太高則會增加居民的負擔。希望政府能在試點中結合實際情況,最終摸索出最合理的收費標準。
香港浸會大學生物系教授黃煥忠則是垃圾按量征費的支持者。他表示,香港的垃圾填埋場“告急”,再不采取行動就會面臨“垃圾圍城”的窘境。他說,“垃圾收費的概念其實是通過與自身利益掛鉤,讓很多人對制造垃圾有所收斂的方法。”
面對可能遇到的困難,黃煥忠認為,試行垃圾收費,政府除了提供前期的準備,還要做好監督作用,防止有人為避免收費而隨處亂丟垃圾,破壞整體環境衛生。
同時,政府還要預防有人怕麻煩、或不在乎多付費,將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垃圾混在一起,不進行分檢分放的情況。黃煥忠建議,政府可以采取適當的罰款措施,對垃圾沒有進行分類處理就丟棄的人,一旦發現就給予適當罰款告誡。而對于那些做得好的市民,政府也可加入一些獎勵元素。
不管支持與否,大家都有一個共識,那就是培養環保意識并非一時之事,需要社會各界的通力合作和長期的影響。
(吳越綜合自《人民日報》、《南方都市報》、人民網、中新網、大公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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