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催告公示
北京瑞鑫偉業不銹鋼制品加工部:
2017年11月28日,我局向你(單位)送達了北京市延慶區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延環保監察罰字【2017】104號),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既未提出復議也未提出起訴,又未履行處罰決定。
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依法催告你(單位)履行義務,請你(單位)在本催告公示登報后10日內到銀行繳清罰款叁萬元(30000元)及加處罰款叁萬元(30000元),共計陸萬元(60000元)罰款。
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無法送達有關法律文書,現依法公告送達延環催字[2018]013號督促履行義務催告書,限你(單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我局(北京市延慶區香苑街102號監察隊)領取,逾期視為送達。
收到本催告書后,你(單位)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請你(單位)在收到本催告書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到我局進行陳述和申辯,逾期不陳述和申辯的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經過催告后10日內仍未履行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北京市延慶區環境保護局
2018年6月27日
北京瑞鑫偉業不銹鋼制品加工部:
2017年11月28日,我局向你(單位)送達了北京市延慶區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延環保監察罰字【2017】105號),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既未提出復議也未提出起訴,又未履行處罰決定。
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依法催告你(單位)履行義務,請你(單位)在本催告公示登報后10日內到銀行繳清罰款伍萬元(50000元)及加處罰款伍萬元(50000元),共計壹拾萬元(100000元)罰款。
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無法送達有關法律文書,現依法公告送達延環催字[2018]014號督促履行義務催告書,限你(單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我局(北京市延慶區香苑街102號監察隊)領取,逾期視為送達。
收到本催告書后,你(單位)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請你(單位)在收到本催告書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到我局進行陳述和申辯,逾期不陳述和申辯的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經過催告后10日內仍未履行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北京市延慶區環境保護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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