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25家鋼企環保治理現狀
目前,唐山市25家鋼鐵企業,3家搬遷企業(華西、金馬、不銹鋼)不再治理,兩家企業未完成治理方案制定,其余20家企業已制定治理方案。從進度情況看,5家企業已完成治理,11家企業預計6月底前能夠完成治理。
一、排放標準
按照市政府《關于執行鋼鐵、火電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特別要求的通知》(唐政字〔2021〕30號),5月1日起,燒結機頭、球團焙燒顆粒物、SO2、NOx不超過5、20、30(毫克/立方米)。6月1日起,高爐熱風爐、軋鋼加熱爐、石灰窯和白灰窯煅燒顆粒物、SO2、NOx不超過10、30、100(毫克/立方米);轉爐一次煙氣顆粒物不超過20(毫克/立方米)。
二、治理工程
按照《唐山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退后十”攻堅行動方案》(唐字〔2021〕5號),高爐煤氣精脫硫或用戶脫硫治理,加熱爐低氮燃燒或脫硝治理,轉爐一次煙氣提標改造于6月底前完成。
(一)高爐煤氣精脫硫或用戶脫硫治理。共59座,已完成13座;46座未完成,分別是九江6座、津西5座、鑫達4座、燕山4座、縱橫4座、經安3座、東華3座、瑞豐3座、東海鋼鐵3座、中厚板3座、文豐兩座、榮信兩座、松汀兩座、春興兩座。
(二)軋鋼加熱爐低氮燃燒或脫硝治理。共70座,已完成60座;10座未完成,分別是中厚板3座、東華3座、瑞豐兩座、德龍1座、經安1座。
(三)轉爐一次煙氣提標改造。共46座,已完成33座;13座未完成,分別是中厚板3座、唐山不銹鋼兩座、港陸兩座、松汀兩座、燕山兩座、經安兩座。
三、燒結機氧化法脫硝治理
全市共11家企業20臺燒結機采用氧化法脫硝治理技術,除華西、唐山不銹鋼、金馬、天柱涉及退城搬遷不進行改造外,其余7家鋼鐵企業要在采暖季前完成脫硝工藝改造,分別是東海特鋼1臺180㎡、利豐鑄造1臺96㎡、德龍1臺230㎡、文豐兩臺180㎡、榮信兩臺100㎡、中厚板1臺240㎡、燕山鋼鐵1臺222㎡和3臺300㎡燒結機。
四、無組織排放治理
全部工程于6月底前完成。
(一)建立無組織排放源清單
按照生產工藝過程、物料密閉儲存、物料密閉輸送、物料封閉儲存、物料封閉運輸五個方面分別建立全覆蓋的無組織排放源清單。
(二)無組織排放治理
根據產塵點情況和揚塵污染特點,因地制宜選擇封(密)閉、收塵、抑塵等技術措施,預防和治理無組織排放粉塵污染。
1.封(密)閉
(1)物料密閉。石灰、除塵灰、脫硫灰、粉煤灰等粉狀物料采用密閉料倉、儲罐等方式密閉儲存,采用管狀帶式輸送機、氣力輸送設備、罐車等方式密閉輸送。
(2)物料封閉。原料堆場、皮帶通廊等開放性揚塵面源或線源要進行封閉;運輸含水率小于6%的易揚塵物料時,各皮帶轉運節點要進行局部或全程封閉;運輸塊狀或粘濕物料的車輛要采用加蓋封閉車廂;鐵水運輸過程中要加蓋封閉。
(3)車間封閉。破碎、篩分等易揚塵作業工段,要對生產設備進行整體封閉或半封閉+橡膠軟簾密封;高爐出鐵場鐵溝、渣溝要加蓋封閉;燒結機環冷機、高爐礦槽、煉鋼車間等要進行整體封閉。
2.收塵
(1)固定或連續作業的產塵點,在不影響生產和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收塵罩的密閉性;移動卸料塵源,采用移動通風槽等收塵技術。
(2)按照“應收盡收”的原則,在收塵系統管路風閥全開狀態下,每個收塵罩罩面風速大于1.5m/s。
(3)收塵系統保持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轉,確保收塵點無肉眼可視粉塵外逸。
3.抑塵
(1)間歇式、非固定的產塵點。采用干霧等抑塵技術,噴霧要明顯覆蓋揚塵區域。
(2)長期堆放的物料。使用加濕、噴灑表面結殼劑、覆蓋等抑塵技術,控制物料表面風蝕揚塵。
4.道路清潔
(1)配齊車輛清洗裝置。物料存儲及上料區域每個車輛出口處,配置1套車身及車輪清洗裝置,距離出口位置小于5m。配備攔車桿,確保車輛清洗時間;配備抖水臺或吹干裝置,減少洗車后的車身滴水。配套冬季保溫裝置。
(2)配足清潔車輛。配備足夠的濕掃車和灑水車,車輛加裝北斗或GPS定位系統,記錄環保清潔車輛歷史工作情況。
(三)無組織排放監控體系
1.無組織排放過程監控
監控記錄無組織排放源相關生產設備的啟停數據;無法監控設備啟停數據的,安裝具備自動抓拍揚塵的視頻監控裝置。料場出入口、燒結環冷區域、高爐礦槽和爐頂區域、煉鋼車間頂部、焦爐爐頂、鋼渣處理車間等易產塵點安裝高清視頻監控裝置。
2.治理設施運行狀態監控
監控記錄風機、干霧抑塵、車輛清洗裝置等無組織排放治理設施的啟停狀態和運行參數,如電流、風量、風壓、閥門開閉、水量、水壓等。
3.安裝產塵點TSP監測設施
含水率小于6%的物料轉運、混合、破碎、篩分,及燒結機尾、球團焙燒設備、高爐礦槽、高爐出鐵場等主要產塵點,在收塵罩或抑塵設施上方設置TSP濃度監測儀。
4.布設廠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
至少設置1套標準方法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周邊20m范圍內設置2~3個質量控制點。廠界、道路、污染重點區域設置監測微站。
(四)全廠集中管控平臺
1.對廠內無組織排放源清單中所有監測、治理設備進行集中管控,并記錄相關生產設施運行狀況、收塵、抑塵、清洗等治理設施運行數據、顆粒物監測數據和視頻監控歷史數據。視頻照片數據保存3個月,其他數據保存一年。
2.鼓勵運用物聯網、大數據、機器學習等技術手段,實現對無組織排放的智能化自動管控和治理。
3.建立生產、治理、監控運行間的關聯關系,滿足企業內部以及政府監管部門的交叉驗證要求。
4.完整記錄每一次無組織污染排放的發生、反饋、處理、治理、結果評價臺賬記錄,由管控平臺記錄電子版記錄,實現企業隨時自證守法。
目前,全市25家鋼鐵企業,3家搬遷企業(華西、金馬、不銹鋼)不再治理,兩家企業未完成治理方案制定,其余20家企業已制定治理方案。從進度情況看,5家企業已完成治理,11家企業預計6月底前能夠完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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