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實驗室廢氣外排被罰2萬元
【谷騰環保網訊】記者日前獲悉,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因違反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北京市海淀區生態環境局處罰2萬元。
據悉,3月25日,執法人員對位于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的聚合物基復合材料技術實驗室進行了檢查,現場檢查時實驗室正常使用,正在進行科研、分析測試等活動,上述活動過程中使用甲苯、丙酮、2-丁酮、乙醚等有機溶液對所服務的被檢測單位提供的含有有機的原材料進行分析測試科研、分析測試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應當集中收集后經凈化后排入大氣。現場檢查時該單位部分科研、分析測試等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導致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廢氣直接無組織排放,污染周邊環境。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6版)》第108條第1款第1項,對該單位處以罰款人民幣2萬元。
高校實驗室污染早有規定
隨著高校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高校實驗室的科研教學活動更加頻繁,廢氣排放及其污染問題日漸凸現。
“實驗室產生的污染物常常被人們忽視,其實,實驗室排放物往往是嚴重的污染源。”據此前新華社報道,早有政協委員呼吁重視實驗室污染問題。
事實上,早在2004年,教育部和原國家環保總局就曾聯合下發過通知,要求各高校將實驗室污染防治費用納入學校年度預算。
廢氣、廢液、固體廢物、噪聲、放射性等污染物排放頻繁、超出排放標準的實驗室,要安裝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污染治理設施,保證達標排放。不能自行處理的廢棄物,必須交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認可、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處置。嚴禁把廢氣、廢液、廢渣和廢棄化學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有污染物排放的實驗室、試驗場要建立環境污染事故預防和應急體系及報告機制,制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并配備應急設備,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治氣更加精細化,高校不容忽視
針對大學試驗的環境污染問題,一些地方也有行動。
去年3月,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仙林街道就組織召開仙林地區高校實驗室廢氣排放達標整治工作推進會,仙林12所高校分管實驗室的副校長、院長和實驗室具體負責人參加會議。
“高校實驗室廢氣一直是個監管難點,我們有信心和駐街高校一起集中攻堅,做好實驗室廢氣排放達標整治工作。”仙林大學城管委會副主任、仙林街道黨工委書記孫金娣說,為了廢氣治理工作更加精細化,街道聚焦重點目標、重點問題、重點環節,把污染點源治理擺在首要位置,把大氣環境改善擺在核心位置,按照南京市“首季爭優”專項行動的要求,全力爭優,不斷提升仙林地區空氣質量。
據了解,目前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擁有1個國家實驗室——航空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籌),9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含4個國防科技重點實驗室),6個國家級工程研究中心,3個北京市高精尖創新中心,70余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