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十項生態環境監測類新標準將實施!
【谷騰環保網訊】5月31日,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公眾號發布通知公告,6月,十項生態環境監測類新標準即將實施。
如,為防治生態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環境空氣中顆粒物(PM10和 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性能、質量,《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 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653—2021》)將于6月1日實施。
這個標準是對《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 和 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653—2013)的修訂。此次修訂適當提高了環境空氣顆粒物自動監測儀器性能指標,加嚴了環境空氣顆粒物自動監測與手工監測方法的比對測試指標等準確性技術要求,明確了在多地區、多季節開展比對測試,提升在不同環境質量狀況、溫濕度條件下的儀器比對測試的系統性,增強儀器的適用性,規范了樣品溫濕度等重要參數的顯示、記錄、保存等管理要求,保持了儀器原理的兼容性,未對具體儀器方法原理進行規定,鼓勵技術創新發展。
《土壤和沉積物 13種苯胺類和2種聯苯胺類化合物的測定 液相色譜-三重四極桿質譜法》(HJ 1210-2021),適用于土壤和沉積物中13種苯胺類和2種聯苯胺類化合物的測定,支撐《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等土壤風險管控標準實施。這個標準的發布實施填補了我國土壤和沉積物中苯胺類和聯苯胺類化合物監測分析方法標準的空白,可為建設用地土壤風險管控、土壤污染修復提供監測技術支撐。
《水質 可吸附有機鹵素(AOX)的測定 微庫侖法》(HJ 1214-2021),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中可吸附有機鹵素(AOX)的測定,支撐《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等實施。與《水質 可吸附有機鹵素(AOX)的測定 微庫侖法》(GB/T 15959-1995)相比,調整了適用范圍,細化了校準、樣品測定和結果表示等內容,增加了干擾和消除、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等內容,更好地滿足生態環境監測實際工作需要。
《水質 浮游植物的測定 濾膜-顯微鏡計數法》(HJ 1215-2021)、《水質 浮游植物的測定 0.1 ml計數框-顯微鏡計數法》(HJ 1216-2021),適用于地表水中浮游植物的測定。這兩項標準作為地表水中浮游植物的監測方法,可為開展水生態監測,服務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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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來看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公告2021年第58號、65號、68號、80號,即將實施的十項生態環境監測類新標準具體都有哪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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