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排海開始公然“洗地”,這地洗不掉,更洗不得!
【谷騰環保網訊】日本排海的事情已經成為這兩天最火的話題,百度、微博熱搜居高不下,反對排海的聲音不斷,有網友已經將8月24日稱作世界環境災難日。
然而,最近一篇名為《從福島核廢水說起:我們在談科學還是立場?》的文章被多個微信公號發布,文章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打著科學的幌子試圖為日本排海洗地。
不由得讓人聯想起這條新聞:
據日本廣播協會(NHK)報道,針對社交媒體和其他平臺上有關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染水的所謂“虛假信息”,日本外務省制定了加強性應對與傳播政策,該計劃金額預計約700億日元。
而根據日本經濟產業省2020年2月發布的核污染水處理報告,這筆“公關預算”幾乎是核污染水排海預算的20倍,蒸汽排放預算的2倍,日本政府寧愿花錢公關,也不愿采用危害更小的核污染水處理方案。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篇洗地稿都寫了啥?
一、偷換概念:經過凈化處理后的核污水=核廢水?
文章說, 2012年,日本東芝公司研制了一套處理凈化系統「先進液體處理系統」,可以把污水中62種放射性元素全部過濾掉。東電公司買了三套這樣的設備,每天的處理能力達250噸。
最后經過凈化處理后的核污水,變成了「核廢水」,在成分上和正常核電站排放的冷卻水,其實已經是一樣的了——除了氚的含量嚴重超標。
文章把核污染水和核廢水混為一談,試圖將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行為等同于核電站廢水常規排放行為,甚至標題直接都直接用了“核廢水”的概念,混淆視聽。
核污水和核廢水即便一字之差,含義千差萬別:
核廢水是指核電站在正常日常活動中產生的廢水,如用于冷卻核電站關鍵部分的水。這些水不會接觸到核反應堆中的放射性物質,經過嚴格處理后,可以通過管道排出。
核污染水指在事故中直接接觸反應堆中放射性物質的水,由于受到沾染而具有高度放射性。這種水要嚴格存放,經過多道工序處理、專家評估效果后才能允許被排放到海洋里,否則其帶來的生態風險將不可估量。
有網友用一張圖說明了二者的區別:
文章還搬出來所謂的ALPS「先進液體處理系統」,稱“可以把污水中62種放射性元素全部過濾掉”。
實際情況并非如此。
一方面,核污染水中,很多放射性核素尚無有效處理技術。
國際環保組織調查發現,ALPS不能去除放射性氚和碳-14,也不能完全去除其他放射性同位素,如鍶-90、碘-129和鈷-60等。
另一方面,核污染水中的放射性核素,影響人類健康。
中國海洋法學會會長、國際海洋法法庭前法官高之國表示,這些放射性核素進入海洋環境生態以后,氚可能還不是最危險的,對人類、對海洋生物影響危害最大的是碳-14和碘-129,碳-14的半衰期超過5000年,碘-129的半衰期更長。碳-14會在海洋生物,也就是魚類的體內聚集,碳-14聚集的豐度或濃度可能是氚的50倍。
二、搬弄是非:IAEA工作組中國專家沒有發表反對意見?
這個計劃從2021年起,就提交給了聯合國,國際原子能機構審查。IAEA成立了一個工作組,由11名科學家組成,其中有一位是代表中國政府的專家。
需要注意一個細節:工作組中的這位中國專家,從來沒有出來表達過對日本處理方案的反對意見。不僅是他,中國幾乎所有權威的核能、環保的科學家,都沒有公開發出反對聲音。
這位參與IAEA工作組的專家是誰呢?是來自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的劉森林研究員。早在IAEA發布報告的時候,劉森林就接受過中央電視臺的采訪,他說“IAEA是在日本政府單方面作出核污染水排海決定后,應日方請求開展審查評估的。在近兩年的評估任務中,技術工作組各方專家既有共識也有分歧,并未完全形成一致意見。”
并未形成一致意見,那怎么得出的報告?
劉森林坦言,“這份報告是以格羅西總干事名義發布的,雖然在報告發布前,IAEA秘書處曾就報告草案征求技術工作組專家意見,但留給專家的時間窗口非常有限,而且專家意見僅供參考,是否采納由IAEA秘書處決定。IAEA秘書處收到反饋意見后,也未再次與各方專家就報告修改及意見采納情況進行討論達成協商一致,就倉促發布了該報告。他對此表示遺憾。”
除了劉森林之外,我國核能、海洋、法律等方面的專家也多次表達過鮮明態度。這些專家的聲音動動手指網上就能搜得到,不知道為何文章得出了“無人發聲”的結論。
三、渾水摸魚:排海方案得到權威科學家認可?
大家在爭吵的,依然停留在「排放」本身是不是合理。
可是,權威科學家已經認可的方案,你又根據什么來反駁說不合理呢?
文章口口聲聲說方案已經得到了權威科學家的認可,真的是這樣嗎?
且不說中國專家劉森林明確表達過意見,IAEA報告本身就無法為排海方案負責。
捋一下時間線,就能很明顯看出IAEA調查組的尷尬地位。日本是在2021年4月單方面宣布核污水排海計劃,而當年9月才邀請IAEA開展審查評估。先下決定再去論證,可以說從一開始,IAEA調查組的結論就無法左右日本污水排海的方案。更有分析指出,日本政府邀請IAEA評估排海計劃,從一開始打的就是讓機構背書的算盤。
基于此,日本開始一系列的操作。
首先,日方嚴格限制了IAEA的工作權限,只讓它評估排海方案,不讓它評估其他處理方案,比如地層注入、蒸汽排放、氫氣排放、地下掩埋等。這就給機構工作限定了前提,將審查目標從“為人類尋求解決福島核污染水處理的最優解”轉換成“核污染水排海方案是否可行”,將“用什么方式處理核污水最安全”“核污染水排海對環境會帶來什么樣的影響”等關鍵問題排除在機構評估范圍之外。
接下來,IAEA拿到的所有審查樣本和相關數據,都是由日方一家提供的。更別提,涉事的東京電力公司有著多次隱瞞、篡改核污染水數據的“黑歷史”。
在這種情況下,IAEA基于日方單方面提供的數據和信息,僅進行小樣本比對分析,取樣獨立性和代表性都嚴重不足。對于日本核廢水排海方案是否正當可行,IAEA自然無法給出權威答案。
IAEA也知道自己的處境。在其發布的報告第二頁上,就明確表示:本報告觀點不一定反映IAEA會員國的觀點,IAEA及其會員國都不對本報告可能產生的后果承擔任何責任。
IAEA總干事格羅西在記者會上一再強調,核污水排海是日本政府的國家決定,機構報告既不是對這一政策的推薦,也不是背書。報告并不能成為日方強推核污水排海的“通行證”。報告無法給予日方排海正當性與合法性,也無法免除日方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國際法義務。
口口聲聲說站在了科學的立場,但論證的邏輯、證據經不得半點推敲。為了證明日本核污水排海正當,可以說是千方百計,煞費苦心。
但很可惜,這地洗得并不漂亮,很多網友已經看穿了文章的用心。
言歸正傳,日本核污水需要處置,但核污水排海并不是其唯一選項。蒸汽排放、地下掩埋、水泥固化等方案都曾經是日本討論的方案,但日本在未充分論證所有可能的處置方案,執意選擇經濟代價最小的排海方案,把核污染的風險轉嫁給全世界。這樣自私且不負責任的惡劣行徑無論如何都無法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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