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扎實推進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谷騰環保網訊】入海排污口是連接陸域和海洋的重要節點,加強入海排污口監管是防治近岸海域污染的重要抓手。近年來,廣東省堅持陸海統籌,系統謀劃,大膽創新,不斷建立健全責任明晰、設置合理、管理規范的入海排污口長效監管機制。
先行先試,陸海統籌加強綜合治理
入海排污口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整治重點,也是提升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的重要舉措。
2019年,機構改革后,在國家尚未明確入海排污口的定義、范圍、分類的情況下,廣東省從加強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和分類施策的需要出發,先行先試,積極探索入海排污口分類排查技術體系,以“入海排放”為排查范圍,以“產生污染”為排查對象,組織開展了大陸海岸線入海排污口分類排查工作,并在2020年繼續開展了有居民海島入海排污口補充調查。
組織召開廣東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推進會
2021年,圍繞廣東省萬里碧道建設,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進一步強化河海統籌聯動,按照“全覆蓋、重實效、能操作”的原則,開展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共計排查河流1360多條、湖泊16個、水庫31個,并完成約1500公里海岸線的入海排污口信息更新調查。
堅持“有口皆查、應查盡查”,摸清轄區內排污口數量,是推進入海排污口整治至關重要的第一步。2022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后,廣東省按照國家的統一要求,再度深化全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污染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入海排污口治理的好壞,直接關系海洋水環境質量和生態環境安全。對入海排污口做到“心中有數”后,怎么實現對入河入海排污口的全面監管成了當務之急。
為解決這一難題,廣東省認真梳理了入海和入河排污口的判別方法、管理制度、界定依據,并厘清相關法律及執行標準的適用性,在報請生態環境部同意后,以法定海岸線劃分入海和入河排污口管理邊界,明確法定海岸線向海一側排放污水的口門為入海排污口,向陸一側排放污水的口門為入河排污口,確保入河和入海排污口不漏查、有人管、有法依。
周密部署,穩步推進確保落地落實
對入海排污口進行全面排查是一項龐大而繁雜的工作,為了落實排查任務,廣東省通過制定方案、會議部署、配套經費、技術幫扶、跟蹤調度等系列措施,有序推進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務按時保質完成。
廣東省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實施《廣東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組織召開全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會,對沿海各市開展工作進行動員和技術培訓,系統解讀各項工作安排,以統一思想、凝聚共識、落實責任。
在財政資金支持方面,廣東省2023年共安排財政資金3200萬元,根據需排查岸線長度分三檔補助各沿海市開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監測和溯源工作。
在指導幫扶方面,除了委托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對全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技術統籌、質量控制和匯總分析,確保方法科學高效,還制定了《廣東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手冊》,明確了有關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技術要求。同時,建立抽查質控幫扶制度,對重點海灣和重點岸段進行抽查,檢驗各市排查工作質量,切實提高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規范化水平。
此外,為切實推進排查任務落地落實,廣東省按月跟蹤調度排查整治各市工作進展,通過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進度滯后的地市開展“靶向”督導,以確保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沿海各市的入海排污口“查、測、溯”,完成珠江口6市30%的整治任務。
據悉,廣東省已統籌部署開展全省167條主要河流干流及重要支流、38個重點水庫、14個重點湖泊,以及4084公里大陸海岸線和57個有居民海島1536公里海島海岸線的全流域、全海域范圍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
智慧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動態監管
作為陸源污染物進入環境水體的最后一道“閘口”,入河入海排污口是流域、海域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節點,但排污口數量多、管理人員少,面臨的監管任務重。對此,2020年,廣東省在完成入海排污口分類核查的基礎上,向信息化借力,率先開發建設了省重點入海排污口監管系統。
利用管道機器人開展排污通道溯源
這一系統通過對入海排污口數據資料現場采集、更新、查詢、導入、導出和統計分析、地圖展示、隨手拍等功能,實現全省入海排污口一張圖和臺賬一張表動態監管。
近年來,省生態環境廳依托入海排污口監管系統,定期分析研判全省5000多個重點入海排污口的信息,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地方開展整改,綜合分析入海排污口信息和海水水質、污染源監測等數據,研判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成效,大大提高了入海排污口整治和監管工作效率。
與此同時,廣東省還主動拓展系統使用范圍,對省有關部門和各沿海市生態環境部門開放系統,助力海上精準執法和現代化海洋牧場綠色發展,全面提升入海排污口監管效能。目前,該系統正按照系統服務管理、管理優化系統的思路,不斷更新升級中。
精準施策,“一口一策”推動分類整治
排污口涉及生產、生活等各方面,類型多樣,問題復雜,在入海排污口“查、測、溯、治”四部曲中,廣東省已基本完成排查、監測工作,正轉入精準溯源、分類整治階段。
為了保障溯源工作高效、精準,廣東省強調借助遙感監測、水面航測、水下探測、管線排查等各類實用技術和裝備,采取天空航拍、地面檢查、水上巡查等多種方式排查溯源。
在排查、監測、溯源的基礎上,廣東省將圍繞改善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促進海水養殖業綠色升級,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優化提升一批”的思路,以截污治污為重點,列出分類整治清單,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優先整治違法違規和突出影響受納水體水質的排污口,分類推進入海排污口整治。
推進養殖尾水處理設施建設
水產養殖業是廣東省海洋經濟支柱性傳統產業,但水產養殖類排污口眾多,治理難度較大,針對這一情況,廣東沿海各市根據不同情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水產養殖入海排污口整治路徑,采取清退養殖排污口、建設“預處理+三池兩壩”等處理設施,以及對集中分布、連片生產的池塘養殖散排口化零為整、設置統一排污口等治理措施,在實現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同時,助推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廣東省將以改善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為核心,持續推進入海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和分類整治,強化智慧化動態監管,不斷健全入海排污口動態管理長效機制,做到全面“查”、科學“測”、精準“溯”、深入“治”,為建設綠美廣東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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