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學品污染治理勢在必行 2023年年底將淘汰一批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谷騰環保網訊】“PFOA幾乎存在于地球上每個生物的血液中,包括99%人類。”于2019年上映的電影《黑水》,在其片尾的字幕讓人驚心。
全氟辛酸是一種人工合成的化學品,是生產高效能氟聚合物時所不可或缺的加工助劑。2017年,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癥研究機構公布的致癌物清單初步整理參考,全氟辛酸(PFOA)在2B類致癌物清單中。
《黑水》通過影片深刻揭露了美國杜邦公司向民眾隱瞞了PFOA的毒性并隨意排放而導致污染的罪惡事件,這就不得不讓我們反思。化學品在提高并豐富人民物質生活需要的同時,如何避免帶來的環境風險、安全風險、健康風險,是擺在我們面前需要深入思考并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每年全世界新出現化學品有1000多種
新化學品污染治理勢在必行
根據美國化學文摘記錄,全世界已有的化學品多達700萬種,已作為商品上市的有10萬余種,經常使用的有7萬多種,每年全世界新出現化學品達1000多種。我國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化工產品生產使用國,也是最主要的化工原料供應國,在產、在用的化學物質超過5萬種。
隨著新化學品的大量生產和廣泛使用,化學品生產、加工、儲存、運輸、使用、回收和廢物處置等多個環節的環境風險日益加大。化學品生產事故、交通運輸事故、違法排污等原因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頻繁發生,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形勢日趨嚴峻。
近年來,盡管全國化工事故總起數、死亡總人數呈下降趨勢,但因化學品引起的事故仍然較多。例如,去年的蘭州“6·16”污水車間爆炸事故,今年的遼寧盤錦“1·15”爆炸事故、聊城“5·1”雙氧水爆炸事故等,都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給行業生產運營帶來負面影響。
“在我國,傳統污染物與新污染物治理壓力并存。全行業廢水、廢氣、工業固體廢棄物和危險廢物排放均居工業部門前列,高濃度有機廢水、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危險廢棄物等特征污染物治理難度大。”在近日舉辦的中國化學品綠色可持續發展大會上,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會長李壽生告訴中國環境報記者,作為化學品生產和使用大國,我國潛在的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隱患大,事關生態環境安全、人民群眾健康和生活質量,正逐步成為當前制約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持續深入改善的新難點之一,亟待加強治理。
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是新污染物的主要來源
我國建起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防火墻”
據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化學品處處長杜科雄指介紹:“目前,國內外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國際公約管控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等。未來,可被識別出的新污染物還會持續增加。”
中國環境報記者了解到,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來源。但部分新污染物尚未納入環境管理或者現有管理措施不足。
而新污染物會對人體健康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以國際公約管控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為例,這一類的污染物質半衰期(最高濃度降低一半所需的時間)很長,難以降解,在環境中持久地存在,而且其不僅具有生物蓄積性,能在生物體內積累;也具有揮發或半揮發性,可隨空氣和水長距離遷移。其毒性可致癌、破壞人類的免疫系統、神經系統、生殖和發育系統。
“我們必須高度關注化學品生產使用的綠色化,主動作為、堅決落實國家方案要求,防止新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李壽生表示。
2022年,國務院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主要治理任務包括完善法規制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體系;開展調查監測,評估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狀況;嚴格源頭管控,防范新污染物產生;強化過程控制,減少新污染物排放;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等。
據了解,目前,為實現源頭管控,我國對于新化學物質,采取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
“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是一項國際通行的化學品環境管理制度,我國自2003年實施。這一制度既管新物質,也管物質的新用途。”杜科雄介紹道,“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要求在新化學物質生產或者進口前,識別環境危害,評估生產、加工使用、廢棄處置全生命周期的潛在環境風險,實施登記許可,防止具有不合理環境風險的新化學物質進入經濟社會,為化學物質環境風險源頭管理建起了‘防火墻’。”
生態環境部將繼續落實《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
2023年底淘汰一批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從國際上看,當前化學品全生命周期過程中產生的氣候、環境和健康問題已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化學品安全已成為國際社會的監管重點。
《關于汞的水俁公約》《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及其《基加利修正案》以及塑料公約等一系列環境公約的制定與出臺,體現了全球各國對化學品環境治理的高度重視。
聯合國《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是全球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篩選、評估、淘汰、替代和排放控制的最重要剛性制度。我國已于2001年5月22日簽署這項公約。
公約提出首先消除12種最危險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并協同致力于沒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未來。
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副主任丁丁表示:“化學品環境公約履約任務繁重,涉及氟化工、氯堿、樹脂制造等多個行業,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已詳細闡述了國際化學品環境公約進程以及我國履行國際公約的相關工作和應對策略,為化工行業履約工作提供了參考。”
履行國際環境公約是解決全球環境問題、保護人類共有家園的必由之路。據了解,我國自簽署《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以來,管控的化學物質種類不斷增加,涉及行業領域不斷擴展。目前,公約管控物質已從最初管控的12種類增加到34種類,對我國生效的管控物質28種類。未來,擬議列入毒死蜱、中鏈氯化石蠟、長鏈全氟羧酸及其鹽類和相關物質等。除國際公約之外,其他國家的相關規定也對我國化學品管控產生影響。
今年5月,美國環境保護署發布了一項擬議規則,對《有毒物質控制法》中的新化學品法規進行了重大修訂,新增了包括取消全氟烷基物質和多氟烷基物質 (PFAS) 以及其他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有毒化學品的低容量和低釋放和接觸豁免資格等內容。
李壽生指出:“美國這項擬議規則最終確定后,將對我國化學品出口產生重大影響。”
化學品環境管理是我國防范環境風險、保護人民身體健康的重要任務之一,我國高度重視化學品監管和新污染物治理。
今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也提出把應對氣候變化、新污染物治理等作為國家基礎研究和科技創新重點領域。
生態環境部積極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據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積極落實《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加強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完善技術標準體系,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機制,不斷推進新污染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步伐;開展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逐步掌握重點行業中重點化學物質生產使用的數量、用途等信息。開展新污染物環境監測試點。完成一批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全面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動態發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2023年年底,將淘汰一批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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