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細化應急響應措施
【谷騰環保網訊】為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和應急響應機制,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近日,新修訂的《河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由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新版《應急預案》修訂了預警啟動標準,調整了區域聯防聯控形式,細化了應急響應措施的有關要求,調整了運輸管控要求,優化了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
修訂預警啟動標準。按照重污染天氣發展趨勢和嚴重性,將城市預警分為三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新版《應急預案》修訂了預警啟動標準,以黃色預警為例,由預測AQI(即空氣質量指數)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修改為預測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續48小時及以上。
調整區域聯防聯控形式。為更加精準的應對重污染天氣過程,將區域預警修改為預測3個及以上連片城市(雄安新區)達到橙色預警條件時,由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大氣辦”)主任審批后,向相關地區發布預警提醒函;預測3個及以上連片城市(雄安新區)達到紅色預警條件時,由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省長審批后,省大氣辦向相關地區發布區域應急聯動通知。
細化應急響應措施的有關要求。新修訂《應急預案》將涉氣企業分為重點行業企業、小微涉氣企業、一般工業企業三類。重點工業企業包括50個重點行業,應按照相關要求開展績效評級,制定差異化管控措施。小微涉氣企業,在應急響應期間不予停限產,但需執行重型載貨車輛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相應管控要求。
一般工業企業指除重點工業企業和小微涉氣企業之外的工業企業,其中,非燃煤、非燃油、不使用生物質鍋爐、燃氣爐窯小于1.4兆瓦的、不在城市建成區等敏感區域內的企業,黃色和橙色預警期間不予以停限產,紅色預警期間涉氣工序停產,同時執行重型載貨車輛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相應管控要求。
調整運輸管控要求。新修訂《應急預案》按照預警級別分別明確了運輸車輛管控措施。比如黃色預警期間,增加了涉及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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