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凈零工業法案》對我國帶來多大影響?如何應對?
【谷騰環保網訊】2024年6月28日,《凈零工業法案》(以下簡稱《法案》)正式生效。《法案》與《關鍵原材料法案》《電力市場改革方案》一起被稱為歐盟“綠色新政工業計劃”三大關鍵立法,旨在加速歐盟邁向氣候中和所需關鍵技術的工業部署,利用歐洲單一市場的優勢,增強歐洲工業競爭力和能源系統彈性,實現對我國綠色產業發展影響可控。
歐盟《凈零工業法案》出臺背景及主要內容
歐盟是實現2050年氣候中和所需關鍵技術和組件的凈進口國,超過90%的太陽能光伏(PV)晶片和其他相關組件以及超過1/4的電動汽車和電池來自中國進口。為確保綠色轉型不因戰略依賴而面臨風險,歐盟提出《法案》,設定2030年制造能力目標和簡化凈零技術的監管框架,使其成為這一市場的工業領導者。同時在能源危機等背景下,通過《法案》確保其供應鏈安全穩定,提高歐盟制造能力,對于避免過度依賴和實現歐盟雄心勃勃的氣候和能源目標至關重要。
制定指示性指標,提高對凈零技術的雄心。《法案》提出到2030年歐盟本土凈零技術制造產能達到歐盟部署需求的40%,支持商業上可行或即將進入市場的戰略性凈零技術,確認了8項戰略凈零技術,包括:太陽能光伏和太陽熱能技術、陸上風能和海上可再生能源技術、電池和存儲技術、熱泵和地熱能技術、電解槽和燃料電池技術、可持續沼氣/生物甲烷技術、碳捕集和存儲技術以及電網技術。此外,《法案》也支持可持續替代燃料技術、核能先進技術、小型模塊化反應堆以及同等最佳燃料等其他凈零技術。
采取多項促進投資措施,提升凈零技術競爭力。《法案》采取多項促進凈零技術投資的舉措:一是明確認定凈零戰略項目,將凈零戰略項目給予優先審批地位,精簡對凈零戰略項目的行政和許可程序。二是創建協調歐盟行動的平臺,如凈零歐洲平臺和歐洲氫能銀行等,吸引凈零戰略項目投資。此外,復蘇基金、投資歐盟計劃、凝聚力政策投資基金和歐盟創新基金等,也可用于資助對凈零戰略項目的投資。三是支持碳捕集和封存項目,提高二氧化碳注入能力,《法案》提出到2030年歐盟實現二氧化碳的每年注入能力至少達到5000萬噸的碳捕集和封存目標,并要求石油和天然氣生產商按份額比例對歐盟二氧化碳注入能力目標作出貢獻。四是在部署可再生能源的公共采購程序和拍賣中引入可持續性和彈性標準,促進市場準入。五是提高相關行業的勞動力技能,建立歐洲凈零排放工業學院,加強凈零行業專業人才技能培訓,創造高質量的就業機會。六是促進創新,建立監管沙盒(sandboxes),幫助企業開發和測試創新的凈零技術,在不違背歐盟和成員國其他監管目標的情況下有針對性地給予一定豁免。
建立歐盟層面凈零技術平臺,促進科學決策。《法案》授予建立凈零歐洲平臺。此平臺是一個咨詢機構,將幫助監督《法案》下的所有措施,促進歐盟委員會和成員國共同協調和討論擬議的行動,包括一站式商店、凈零戰略項目、融資協調、市場準入、技能創新、凈零監管沙盒等,提供相關建議。平臺下設不同常設小組或臨時小組,并邀請行業代表和其他專家參加此平臺的活動。歐盟委員會和成員國可在平臺內討論有關凈零工業伙伴關系。
《法案》支持歐洲氫能銀行。歐洲氫能銀行旨在創建一個新興的歐洲氫能市場,支持歐盟內部可再生氫的生產以及從國際合作伙伴進口,有效地將可再生能源供應與需求聯系起來,動員私人投資,提供新的增長機會和高質量就業機會,以幫助實現歐盟到2030年境內生產1000萬噸可再生氫的目標。歐盟委員會還建議通過歐洲氫能銀行創建歐盟拍賣平臺,為成員國提供“拍賣服務”,并利用歐盟創新基金和成員國資源為潛在的可再生氫能項目提供資金,進一步支持可再生氫的部署。
歐盟《凈零工業法案》對我國的影響
歐盟出臺一系列支持歐洲工業的行動,投資和部署凈零產業和凈零技術,《法案》是其中關鍵立法之一,提高凈零技術及其關鍵部件的本土制造能力,降低對其他經濟體的依賴程度,或對我國綠色產業發展帶來一定影響。
《凈零工業法案》與《關鍵原材料法案》《新電池和廢電池法規》等組合,加劇我國清潔技術產業的全球競爭。《法案》要求2030年歐盟本土凈零技術制造產能達到其部署需求的40%,《關鍵原材料法案》要求每種戰略原材料年需求量來自單一第三國的比例不應超過65%,《新電池和廢電池法規》要求對動力電池等標注碳足跡并禁止進口達不到碳足跡等級要求的動力電池。歐盟這一系列法規將加劇綠色產業關鍵礦產資源的全球爭奪和低碳產品的市場競爭,或將改變全球貿易中的各國分工,加劇我國清潔技術產業和領域的全球競爭。然而,我國新能源產業鏈上下游要素資源完備,建立了從生產設備到系統集成和產品應用等完整的產業鏈條,風電和光伏發電成本分別下降60%和80%,代表的是先進產能。歐盟《法案》對我國綠色產業影響較小。
重構清潔技術產業,干擾既有全球供應鏈格局。歐盟推動凈零工業伙伴關系、建立關鍵原材料盟友體系,搶奪關鍵礦產資源,欲重構清潔技術產業布局,或將扭曲包括歐盟在內的全球清潔技術產品產業鏈供應鏈,破壞以資源配置優化為導向的既有全球格局,弱化市場機制調節作用。我國是全球唯一具備稀土全產業鏈各類產品生產能力的國家,在電動汽車、鋰電池、光伏產品等方面具有全球優勢,我國也是歐洲光伏組件和電池的主要進口國,供應歐洲市場上45%的重晶石、鍺,85%的鈰、鑭、釹、鐠、釤,100%的鏑、鉺、銪等,以及100%的重稀土元素。歐盟短期內難以與我國“脫鉤”。
引發保護主義政策傾向上升,升級綠色貿易壁壘。打造貿易壁壘、扶植本土制造,成為許多國家大力發展本國光伏制造業等的組合拳。歐盟法案被視為針對各主要經濟體綠色制造補貼政策的應對措施,旨在提升本土清潔能源制造業的競爭力。此外,歐盟要求對關鍵原材料供應鏈進行風險評估、對電池開展供應鏈盡職調查等。這一系列貿易保護措施,必然導致企業在證明產品環保性能方面投入更多資源,增加企業進入歐盟市場成本、加劇市場競爭,可能引發全球保護主義政策傾向上升。歐方的做法,涉嫌違反世貿組織規則,是貿易保護主義行為,許多國家對此表示關切。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表示愿同中方通過對話妥善處理分歧。
總體上,歐盟《法案》或會對全球綠色轉型發展帶來影響,對我國綠色產業發展影響可控。
我國應對歐盟綠色法規對策建議
歐盟強調“去風險”“降依賴”,推進“可靠”的伙伴關系,又希望抓住我國綠色低碳轉型市場機遇,對我國“一手舉保護環境大旗、一手舉保護主義大棒”。為妥善應對歐盟綠色法規對我國相關產業帶來的影響,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加強戰略優勢,優化產業鏈供應鏈全球化布局。我國新能源產業在開放競爭中練就了真本事,應保持戰略定力,繼續推進國內綠色低碳轉型,提升技術實力,如建設運行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加強與綠電綠證、用能權市場的統籌銜接等,不斷強化我國新能源等相關產業優勢,鞏固我國戰略地位。同時,應深化國際合作,優化產業布局,積極參與境外優質礦產資源勘探合作開發。針對我國“新三樣”,應充分厘清與美歐日韓等發達經濟體的競爭與合作形勢,積極尋求與各方合作共贏。
加快與國際接軌互認,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推進基礎能力建設,加快建立碳足跡核算和評價標準體系,特別要重視電力碳排放計算,糾正我國電力碳排放因子偏高等問題。加強中歐談判與對話,加快國內相關法規標準體系與國際接軌互認,并積極參與制定國際市場供應準則和行業標準建設,確保在全球綠色轉型發展方面的領先地位,提升我國在綠色低碳產業領域的話語權。此外,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鼓勵大型礦產企業技術升級和參與國際合作。
充分發揮中歐對話機制作用,深化重點領域務實合作。中歐環境與氣候高層對話是中歐全面戰略伙伴關系的重要組成和綠色低碳領域合作的重要平臺,應充分發揮高層對話機制作用,加強雙方對話交流,增進互信、凝聚共識,展示我國在降低全球風電成本、在全球范圍內普及光伏發電和電動汽車等綠色低碳發展方面作出的重要貢獻。深入挖掘重點領域合作潛力,特別是在供應鏈盡職調查、碳足跡、碳溯源、碳認證等方面深化務實合作,鼓勵搭建專家、智庫、企業、地方等多元主體交流平臺。
作者單位: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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