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保資金被擠占挪用,該誰負責?
【谷騰環保網訊】雖然中央三令五申要習慣過緊日子、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但仍有地方頂風作案。山西省太原市清徐縣違規使用資金維修政府辦公樓樓頂、建設廣場景觀小品,日前被作為典型問題通報。為了掩人耳目,當地將政府辦公樓仿古屋頂及外立面涂裝、政府綜合辦公樓亮化工程等,違規打包到縣城水系生態治理及城市停車場惠民工程中。
筆者注意到,清徐縣2023年財政收入20.72億元。此次通報涉及的縣城水系生態治理及城市停車場惠民工程,總投資5.9億元,超過其去年全縣財政收入的1/4。在地方財政并不寬裕的情況下,清徐縣能拿出如此巨大的投資用于生態治理項目,足見當地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對民生工程的重視。但是,將政府辦公樓裝修、廣場景觀建設等一起打包,又反映出政府部門追求“面子”“政績”的沖動并未減少,反而更加隱形變異。
隨著生態文明建設的深入,各級政府和部門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視程度日益提高,在環境保護、污染治理、生態修復方面的投資也有了顯著增加。比如,今年中央財政污染防治資金安排共計691億元,涉及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農村環境整治等方面,還設立專項補助資金并安排120億元,用于支持“三北”工程建設。在此基礎上,各地政府還安排了配套資金,用于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改善。
在這樣的背景下,每年各地建設實施的生態環境保護工程項目數量很大。這本是好事,但一些人卻打起了歪主意,想方設法擠占、挪用生態環境保護治理資金。比如,江西省撫州市2021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有6個縣(區)擠占挪用生態環保資金7308.4萬元,用于平衡財力、村集體經濟投資、彌補單位經費不足等;貴州省2021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1個市和10個縣擠占挪用生態環保資金17.64億元,用于支付其他項目工程款和征地補償等。
然而,我們不禁要問:生態環保資金被擠占挪用,那這些資金對應的治理項目是怎么落實的?項目的治理效果是否能夠得到保障?生態環境治理來不得半點虛功,必須堅持嚴字當頭,在實字上下功夫,任何投機取巧都可能影響最終的治理效果。
要杜絕此類問題,就要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全流程監管。在立項之初,要對項目情況進行詳細審核,項目建設過程中和建成后要加強監督審計、成效評估,確保資金使用效果。
對于地方政府而言,要加強紀律規矩意識,習慣過緊日子,堅決杜絕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要把真金白銀用在刀刃上,把為人民造福的事情辦好辦實,切切實實造福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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