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源頭管控 規范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
【谷騰環保網訊】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是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的重要環節。近期,生態環境部制定出臺了《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和監督檢查,對實現水陸統籌、以水定岸,強化入河污染物源頭管控,保護和改善水生態環境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在生態環境部領導下,淮河流域局認真履行指導流域內入河排污口設置、承辦授權范圍內入河排污口設置的審批和監督管理職責,共審批同意7項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持續推進入河排污口“查、測、溯、治、管”。此次發布的《管理辦法》在第二章第十一條至二十三條專門對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作出了具體規定,主要體現了以下特點:
一、突出重點,全面覆蓋
《管理辦法》將入河排污口分為工業排污口、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農業排口、其他排口四種類型,涵蓋了新設、改設或者擴大等入河排污口設置情形,各種類型的入河排污口全部納入監管;同時,針對重點排污單位的入河排污口設置實行審批制,對其他入河排污口設置實行登記制,實現了“抓重點”與“全覆蓋”的有機統一。《管理辦法》規定,設置工礦企業排污口、工業以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廠排污口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應當報有審批權的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未經批準的,禁止通過入河排污口排放污水。其他入河排污口設置前需要向有管轄權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出入河排污口登記申請,對符合要求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予以確認并登記,納入入河排污口管理范圍。
在具體的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受理環節,同樣突出了對重點排污單位和重點排污行業的管理。《管理辦法》在入河排污口申請單位提交的材料要求上,明確了三種情形需要提交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一是責任主體屬于造紙、焦化、氮肥等12個重點排污行業;二是排放放射性物質、重金屬、其他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等環境風險較高的排污單位;三是污水或者污染物排放量達到國家確定的規模標準的重點排污單位。在論證報告中,需要充分論證入河排污口設置對周邊水生態環境影響及相關環境風險分析,提出水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并進行效果分析;排放放射性物質的,還應當論證放射性物質管控措施及效果。除以上情形外,其他情形入河排污口設置,只需要按照規定提交簡要分析材料。差異化的設置管理要求,減輕了其他情形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的負擔,避免了“一刀切”。
二、分級審批,統一監管
《管理辦法》落實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審批權限。考慮到環境影響較大、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治理、上下游左右岸關系等因素,《管理辦法》規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的、位于省界緩沖區的、位于國際河湖或者國境邊界河湖的、存在省際爭議的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由生態環境部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實施,充分發揮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機構指導、協調、監督的職能;其他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由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同時,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審批設置的入河排污口,納入屬地環境監督管理體系,有利于地方人民政府落實對轄區生態環境質量負責的法律要求。
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機構在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工作中,要加強與地方的溝通,充分聽取入河排污口所在地上下游、左右岸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見。同時,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機構要加強流域內入河排污口設置的指導,加強對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督導;強化對流域內入河排污口的監督管理,加強監測和監督檢查力度,以規模以上工礦企業、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入河排污口為重點,抽查排放管控要求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報有關單位;要以入河排污口的管理為抓手,積極推動提高城鎮污水收集處理率,推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效減少入河污染物排放總量。
三、信息公開,全民監督
公眾參與在生態環境保護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管理辦法》在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權限、同意設置入河排污口決定書以及入河排污口標識牌內容等方面明確了信息公開的具體內容和要求,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開展設置申請和登記提供了便利,也保障了公眾對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知情權,有助于引導公眾積極參與入河排污口監督,提升生態環境監管效能。
在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權限方面,2022年12月,生態環境部印發了《流域海域局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范圍劃分方案》,進一步細化明確了長江、黃河、淮河、海河、松遼、珠江和太湖七個流域海域局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范圍和具體邊界,并進行了公開。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其他入河排污口的設置審批權限由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確定,并向社會公開。
在同意設置入河排污口決定書方面,對準予許可的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辦法》要求審批部門頒發的同意設置入河排污口決定書必須向社會公開,供公眾查詢。公開內容應當包括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污染物排放種類、排放濃度、排放總量、特殊時段的限制排放要求、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水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等。同時要求將相關信息載入入河排污口標識牌,向社會進行公開。信息的公開透明,便于現場監測和監督檢查,也將進一步提升公眾對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的關注度和參與度,促進各方落實責任,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協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淮河流域局將認真落實《管理辦法》,做好授權范圍內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不斷強化監督管理力度,深入推進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堅持源頭防控,抓住入河排污口這個“牛鼻子”,打通岸上和水里,倒逼排污單位加強污染治理,有效管控污染物進入受納水體,全力提升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推動美麗淮河建設作出貢獻。
(作者:生態環境部淮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分黨組書記、局長 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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